市粮食局:卖粮需谨慎 不要接受“打白条”

22.12.2014  11:03

  12月19日,记者从吉林市粮食部门获悉,今年国家粮食收储政策陆续出台,售粮者若遇到粮食收购企业“打白条”,可向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举报,举报电话62023412。市粮食局同时提醒广大农户,粮食收购企业任何形式的“打白条”都是违规行为,千万不要被虚假利益蒙蔽,白搭进一年的辛苦收获。

 

  据了解,今年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已经出台,在我省继续实施托市收购政策。对稻谷实行最低价收购,国标三等品,水分14.5%,收购价格为1.55元/斤,执行期从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3月31日。对玉米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国标三等品,水分14%,收购价格为1.12元/斤,执行期从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4月30日。广大农户可以结合自己家粮食储存情况,待粮食价格放开、市场卖粮成为主导后,准确把握销售时机,卖个好价钱。

 

  另外,根据国家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对此,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农户,粮食收储企业或收购商贩也许与农户有多年的购销关系,彼此有一定的信用基础,即使出现短期拖欠,农户可能顾及“老面子”,放松警惕。但正是这层关系,让农户淡化了违规拖欠问题,一旦粮食收储企业负责人或粮食商贩失踪,农户一年辛苦将付之东流。因此,广大农户卖粮时一定要做到“钱货两清”,规避风险。(江城晚报记者/李雪娇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