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秋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07.08.2015  22:10

夏秋交替时段,天气炎热多变,食品易腐败变质,同时,正值鲜黄花菜、鲜蘑菇、四季豆(豆角)生长旺季,加工制作食物不当,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为预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现发布夏秋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公告:

一、鲜黄花菜中含有 “秋水仙碱”,经过肠胃的吸收,在体内氧化为“二秋水仙碱”,具有较大的毒性。成年人如果一次食入0.1~0.2毫克秋水仙碱(相当于鲜黄花50~100克),即可引起中毒。食用前最好把黄花菜的心(花蕊)拔掉再用水焯一下,晾干再食用,以消除其有毒成分,做菜前用清水或温水进行多次浸泡后再食用。

二、夏秋阴雨时节,是蘑菇生长最快的时节,也是毒蘑菇中毒的多发时节。毒蘑菇与可食用的蘑菇形态相似,因此易发生误食中毒事件。毒蘑菇毒素复杂,且尚无特效解毒药。一旦误食应迅速采取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将毒素排出,并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救治。

三、四季豆(豆角)中含毒素甙,不煮熟、煮透,进食毒素甙没有完全破坏的四季豆(豆角),会产生中毒。家庭制作四季豆,要把四季豆煮熟焖透。用油炒过后,加适量的水,盖上锅盖焖10分钟以上,并用铲子不断地翻动四季豆,使它受热均匀。待四季豆完全失去生鲜时的绿色,完全没有豆腥味才可食用。

四、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食堂、企事业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加工食品安全。严禁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豆角),除高等院校以外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餐饮单位,尤其是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不要加工使用鲜野生蘑菇。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如发生或发现食用黄花菜、蘑菇、四季豆(豆角)等疑似食物中毒,可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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