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警示

13.08.2015  22:09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了几起采食野生毒蘑菇中毒致死事件,辽源市也出现家庭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警示如下:

野生蘑菇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毒性成分复杂。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后,中毒者表现各异,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食野生蘑菇。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区,消费者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鉴别野生蘑菇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

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商家和消费者:不要随意采摘野生蘑菇。市民对市场上出售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不要采购、制作和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经营野生蘑菇时,要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种。集体聚餐单位禁止制作加工生鲜野生菌类。

一旦出现蘑菇中毒,应立即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把手指或牙刷柄等伸进咽部催吐,同时尽快送往最近的医疗单位,进行催吐、洗胃、导泻,以尽快排出毒素。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