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2.05.2015  17:18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2015年认证认可各业务领域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吉林省2015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对象:省局将结合与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合作,服务吉林振兴工作”的精神,与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道检查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涉及的产品类型重点是农产品加工、烟草、钢铁企业。抽查的具体企业名单由国家认监委确定。各市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检查对象。

二、检查的数量:共计80户企业(检验检疫局上报50户,质监局上报30户)。各市地检查的数量自行确定。

三、检查的组织方式

拟与省检验检疫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抽调有工作经验的专家及地方局骨干联合进行专项检查。各市地检查的方式可结合实际灵活确定,需要专家支持的可与省局联系。

四、检查的方法

(一)检查认证活动的合规性。对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违规行为与违规性质对照表》,通过对认证档案的核查,检查认证活动是否有违规行为。

(二)检查认证档案的真实性。抽取认证档案记载的审核活动重要事项,到获证企业核对档案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对2014年7月1日之后颁布的认证证书,要检查认证档案是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规定。

(三)统一裁量范围和标准。违规行为的认定统一按附件掌握。

(四)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发现认证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相关认证机构进行处罚,同时将涉嫌违规的认证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报认监委实施处罚。

五、省局检查中涉及到的地方质监局要积极做好配合和学习,并适时安排好本地区管理体系认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上报检查工作报告。检查工作于9月底完成, 10月20日前向省局上报总结,省局汇总后向认监委上报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和检查经费绩效报告。

 

 

附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违规行为与违规性质对照表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5月4日


 附件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违规行为与违规性质对照表.rar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