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北区管委会“五举措”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10.03.2017  11:14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池北区管委会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的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问责。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当造成工程进度停滞的部门,进行党政领导约谈警示和问责追究;建立环保督察追责、问责长效机制。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为把城区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池北区立即成立了燃煤小锅炉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根据制定下发的《池北区管委会2017年拆除(整改)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作方案》,把整改任务落实给各相关单位。

  

  三是依法整改,注重实效。要求凡是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全部并入集中供热管网;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可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并于 9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后的锅炉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环保局将依法责令实施停产停业整治;对停产停业整治仍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严格执法,加强服务。依托环境监察网络体系,全面核查区内燃煤设施,做到底数清;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延伸环保监管触角;持续重拳严厉打击燃煤锅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以罚促改。对燃煤锅炉拆改单位主动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手续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为拆改单位提供便利。降低收费标准,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收费时,能减免的费用一律减免,确需收取服务费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

  

  五是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大力宣传报道率先完成拆改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锅炉使用单位改造工作指明方向、提供借鉴。同时,加强监管,抓好责任落实,做好部门联动,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