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吉林市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02.03.2015  12:16

 第九届“吉林市杰出青年”、第九届“吉林市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表彰和宣传在我市社会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青年,近日,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吉林市委、吉林市国家税务局、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江城日报社、吉林市青年联合会、吉林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在全市联合开展第九届“吉林市杰出青年”、第九届“吉林市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第九届“吉林市杰出青年”参选条件:

1.截至2015年3月1日,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户籍在吉林市,或在吉林市连续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外埠、外籍青年;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开拓,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3.积极投身富民强市、全面振兴的宏伟实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4.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二、第九届“吉林市杰出青年企业家”参选条件:

1.截至2015年3月1日,在吉林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的青年经营管理者,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且在吉林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任现职1年以上的;关心我市经济建设,为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域外或境外工作的吉林市籍青年;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廉洁自律、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吉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

3.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重视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科学管理,本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所在企业基础管理扎实、产品质量高、重合同、守信用,经济效益好,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质量、设备、安全事故,企业有适合市场需求的知名品牌,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企业对国家和社会贡献较大,无欠税、偷漏税等行为;

4.对于以下情况,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青年经营管理者将在评选中优先考虑:两年内将亏损企业转化为盈利企业的;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近两年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技术含量高的新兴高科技企业;解决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具有社会公认的突出贡献的企业;  

三、本次评选活动共分为推报人选、实地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及公众评审投票、总结表彰六个阶段。即日起,参选人可登陆共青团吉林市委网站www.jc54.cn,下载登记表,报名参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16时30分。在历届评选中曾获得“吉林市十大杰出青年”、“吉林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432)62010508。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