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谋划新思路 实现新发展

19.01.2017  02:31
法院院、庭长一线办案
  • 员额法官补充选任笔试
  • 家事法庭调解矛盾纠纷
  • 法官到执行救助当事人家中回访
  •   “登山不以艰险而止,则必臻乎峻岭。

      2016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吉林建设一路同行,足音铿锵,亮点纷呈。

      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29662件,

      审执结403173件,

      法官人均结案141.8件,

      同比分别上升13.9%、24.2%和27.3%,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2%。

      省法院受理案件7116件,

      审执结6873件,

      同比分别上升45.9%和49.6%。

      站在新起点,面对新挑战,全省法院是怎样认清大势、顺势而为?是如何探索、怎样创新?如何服务发展?是如何深化改革、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本文将逐一揭晓2016全省法院的“成绩单”。

      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16年,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倾心化解社会矛盾,交出了可喜的“成绩单”。

      全省法院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审结刑事案件28130件,判处罪犯34989人。集中开展电信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审理电信诈骗犯罪案件38件117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309件3331人,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8亿元。

      积极稳妥处置、兼并重组“僵尸企业”,审理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94件。审理服务领域和消费权益案件13424件,保障全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审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247件。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支持,授予珲春法院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审理涉外商事案件89件,保障长吉图战略实施。

      强化行政诉讼保护,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888件。其中,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公民基本权益的案件占62.8%。

      【聚焦】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遵循诉讼规律、司法规律、法治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由之路。

      省法院党组在探索中把准深化司法改革“脉搏”,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松原地区两级法院为试点,多次派员实地指导,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016年7月,在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胡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全省首例主办侦查员出庭作证,率先敲响了“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第一槌”。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了庭审功能,重点解决了过去庭审中心意识不强、庭审虚化、庭前预断、庭外阅卷定案等情况,严格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切实改变了审判走过场、庭审流于形式的问题,既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作出裁判的能力,又有利于查明事实、监督侦查违法行为、杜绝冤假错案。

      继松原两级法院实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后,通化两级法院和四平地区部分法院也陆续开展此项工作。

      同时,庭审还强化了人权保障理念,在押被告人不再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切实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利。

      【聚焦】

      营造软环境诠释硬道理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吸引外来投资的重要条件,发展经济需要硬环境,更需要良好的法治软环境。

      全省法院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从知识产权保护到诚信诉讼,从服务小微企业到惩治失信事主,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假冒伪劣、合同违约、不正当竞争等案件48694件。

      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同时,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题调研,几年来,全省法院共建立企业联系点2429个,走访民营企业7586次。

      2016年12月,省法院组织30家外埠商会召开了以“破解执行难,改善软环境”为主题的座谈会,重点围绕“破解执行难,改善软环境”,畅谈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诉讼问题,为营造良好法治软环境、维护外埠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投资企业在吉林生根发芽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

      深化改革激活内生动力

      2015年,全省法院全部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并组建完成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是全国少数三级法院全部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全部按照新的审判机制运行的省份。

      2016年,省法院党组不断探索创新,全省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全面铺开,司法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规范务实,蹄疾步稳、深化推进。

      【聚焦】

      八大制度范本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省法院党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制定了涵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审委会工作规则、院庭长办案工作规则等“八大制度范本”,明确各类案件审判主体权力界限和责任清单,实现了以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把权力、责任落实到法官,实现权责收放明晰。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从厘清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入手,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规则》,改变了以往合议庭“合而不议、形合实独”,突出合议庭审判主体地位,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责,明确职能分工,规范合议庭程序,充分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有效防止由于法官个体思维差异和认识局限造成的认识偏差,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理论深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等专长,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和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客观公正全面的意见参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实现由“个案研究”向“综合指导”转变,审委会只对适用法律负责,不再把关案件事实和证据采信,切实解决“审判分离”问题。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工作规则》,通过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规范指导审判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院庭长的审判职责,发挥“精英法官”的表率作用。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进一步落实了审判责任,还可以更好地总结审判经验,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质效。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责任制暂行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刚性要求,既严格依法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又有效保护法官依法行权、公正办案,切实保证审判责任制落到实处。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明确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具体细则,有效防止了外界对法官公正办案的人为干扰,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聚焦】

      “幕后”到“台前”——院、庭长一线办案成常态

      全省法院院、庭长从“幕后”管理走向“台前”审判,一线审案不是一次华丽的转身,而是法官职能的“回归”,大量优质审判资源回归一线,带头审理案件,主要精力从过去的行政管理转向执法办案。

      同时,积极推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弱化院、庭长行政职能,赋予承办法官签发权,独任法官直接签发所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院、庭长不再为非自己参与办理的案件签发文书。改变了以往法官办案逐级请示、层层审批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实行谁承办、谁审理、谁签发。

      改革后的审委会同样实现“瘦身”,审委会只讨论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改革后的全省法院,真正实现了对独任法官放权到底,对合议庭还权到位,让审委会职能归位,并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简案快审工作机制,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1.8%。

      【聚焦】

      延吉法院:扎实推动审判专业化改革

      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审判权运行,延吉市人民法院立足专业化审判,对现有7个民事审判部门进行整合,实行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并组建了侵权审判庭、家事审判庭、物权审判庭、买卖合同审判庭、简易合同审判庭、其他合同审判庭、三农案件审判庭等7个专业化审判庭,重点针对劳动争议、与公司等有关案件、执行异议之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收案量少但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予以个别调整,均衡各审判庭的工作量,提高审判质效。

      为减轻一线入额法官的压力,还成立了以未入额法官为主的民事案件保全组,对所有民事案件的保全负责,避免了入额法官办案中牵扯精力、难以兼顾的问题,保证其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庭审案。

      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审判委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延吉法院从机构设置入手,在审委会内部设立了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和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重点研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适用难题或其他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为案件审理及裁判提供咨询意见,实现了审判委员会从一体总揽向专业分会、单纯议案审案到审研指导、全能全职到专业履职的转变。

      多元集力拓宽化解渠道

      全省法院坚持调解优先,积极推进诉调对接,不断健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15921起矛盾纠纷诉前得到化解。

      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处理,62.5%家事案件实现和解,4483起离婚案件当事人经过“冷静期”后重归于好。

      【聚焦】

      长岭法院:多元化解力促“案结事了

      为充分发挥社会调解资源的最大能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长岭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多元调解”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管理体系”,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力促“案结事了”。

      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商会调解、专家调解和律师调解等,逐步建立了人民法院主导、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调解机制,多元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积极告知来访群众人民调解办案流程、程序优势和法律效力,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向前发展。

      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充分运用疏导说理法、推心置腹法、换位思考法、就事处理法等调解方式,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聚焦】

      西安区法院:家事审判打造“温暖港湾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注重从家事纠纷预防、家事纠纷审判及家事纠纷警醒方面开展工作,构建“三三七”工作制度,有效化解了大量家事纠纷。

      创新审判法庭布置、合议庭人员组成、审理程序三种模式,大力营造家事审判工作特色氛围。以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为内涵,增设了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多功能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儿童关怀室、情感课堂等,构建浓郁的“”的温馨氛围。成立四个家事审判合议庭,并聘请1名长期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妇联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针对不同案情,引入情感冷静期,力求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坚持调解优先、不公开审理、保护弱势成员利益三项工作原则,坚持诉前调解和判前调解,鼓励家事法官积极调解,确定无法调解的家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地调解当事人之间恩怨,修复受损亲情。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避免案件处理后对家庭成员心理及家庭关系和睦造成不良影响,促进家庭成员关系改善与和好原则。针对子女抚育、老人赡养、未成年子女未妥善安置的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判决,确保实实在在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

      建立家事案件审理、家事案件财产申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家事案件调查、家事调解员管理办法、家事案件调解七项工作机制,全力完善家事工作特色规则,不断推进家事审判工作规范化发展。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315件,结案307件。其中,调解99件,撤诉139件。调解和好114件、引入冷静期111件、心理辅导111件,进入情感课堂56件、儿童关护111件,主动上门调解24件。

      【聚焦】

      丰满区法院:搭建多元调解“四张网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搭建多元调解“四张网”,力争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诉前。

      建立由法官与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组成的QQ群、微信群,通过网络平台答疑解惑,指导基层调解,搭建法官与派出所、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一张网”。

      针对家事案件,通过QQ、微信平台把三级妇联组织和家事法官联系起来,指导乡镇妇女主任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调处家庭矛盾纠纷,解答家庭矛盾纠纷法律问题,搭建法官与区、乡、村三级妇联干部化解纠纷“一张网”。

      建立法官与民政人员联络机制,指导婚姻登记处调解离婚夫妇,解答法律问题,指导乡镇民政助理帮助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体维权,搭建法官与民政局、乡镇民政助理化解纠纷“一张网”。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走进庭审现场、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维权意识,搭建法官与共青团组织、中小学法制辅导员化解未成年人矛盾纠纷“一张网”。

      “重拳出击”力克执行难题

      执行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法院全面向“执行难”宣战,坚持“内外聚力”,通过内部整合资源,外部多方联动,不断“放大招”“出重拳”,限行、限购、冻结、严惩“四大法宝”,让执行“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无处躲藏,全面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经营空间。

      全面打造“老赖”“曝光台”,通过在人员密集地区、社区、中心地带户外公告栏、LED大屏幕上,滚动公布失信“老赖”身份信息,倒逼执行“老赖”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大量被纳入“黑名单”的“老赖”在失信惩戒下,主动要求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极大提升了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意识。

      全省法院对15363件拖延、逃避执行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将4243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进行公开曝光,2697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对2528人决定司法拘留,对72人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促进执行资产变现价值和变现效率最大化,全省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网上公开进行,实现拍卖利益最大化、自由竞价最大化、公开透明最大化、社会受众最大化。全省法院共实施网络拍卖10802件,成交金额33.8亿元,平均溢价率8.73%。

      此外,全省法院全部开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股权等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大幅提高执行工作的准确率和效率。

      全省法院共实施网络查询15.2万次,查询到银行存款164.7亿元,冻结、扣划2.87万次2.34亿元。

      【聚焦】

      农安法院:多措并举撒下“威慑之网

      为破解“执行难”,农安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解题方法,多措并举撒下威慑之网,执行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

      积极与公安机关合作,共同成立追逃小组,利用GPS定位等技侦手段,专门负责追查、控制长期在外躲债“老赖”,严厉打击恶意拒执行为,成功查获被执行人17人,实际执结案件17件,执行标的到位额200余万元。探索以执行救助为主线,重点针对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申请执行人又生活极其困难,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引发涉诉信访的部分案件。

      近年来,农安法院共对30件执行案件中的30名申请执行人进行执行救助,累计救助金额207万元。其中,仅2015年救助金额就达96.2万元,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执结了一批执行不能案件。

      同时,积极强化执行协调配合,实现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执行救助合力。对符合困难申请条件的执行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争取生活救助和低保待遇,逐步形成了执行救助一部分、民政救助一部分、乡镇补助一部分的多元化救助格局。

      【聚焦】

      辽源中院:“政法合力”打造一体化平台

      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独特的政治优势,也是执行工作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中,全面打造“组织领导集中、协调机制共建、数据信息互通、宣传策略共进”的执行一体化平台。

      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参与执行化解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完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定期调度、研判工作进度情况。市委、市政府、各县区及省直、市直25家单位均被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签订责任书,承诺依法履行协助义务,对不配合、不作为情况严肃追责。

      执行一体化平台改变了以往部门各自为政,由法院主动推送、成员单位互联共享,法院定期向相关成员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扶持、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及高消费等方面进行全面惩戒。

      辽源中院还积极争取公安机关在网络侦察、手机定位等侦察手段方面支持,顺利完成与土地、房产及地方性银行联网查控的技术对接,使执行工作的协调范围更广、协调速度更快、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得更紧密,执行工作战斗力大幅增强。

      【聚焦】

      白山中院:编织“联动网”推动执行新突破

      为有效打击拒执犯罪,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民事执行工作中相互支持、配合的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全市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7人,拘传被执行人82人,拘留57人。

      同时,全面加强财产查控力度,通过“点对点”和“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共向各金融机构提起财产查控10200余次,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45亿元,冻结存款400笔,冻结金额1969.2万元;扣划23笔,扣划金额622.88万元,解决了“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问题,最大限度实现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此外,白山中院积极加强执行宣传和“老赖”曝光力度,在白山电视台“法治第一线”栏目专题报道10期执行工作,制作长达1分钟的执行公益广告在全市滚动播出,并在公共场所大屏幕曝光被执行人信息586条。

      电子法院助力智慧审判

      扩大电子法院深度应用,进一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有效促进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科技化,通过对诉讼活动的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动态跟踪,实现了对案件审理流程和法官执法办案的全程管控,使监督管理更加科学。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全省法院共对1069项审判流程信息进行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达89.1%。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6)》公布的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省法院在全国31家高级法院中位居第3位。

      【聚焦】

      全力打造诉讼服务“网络店

      运用信息化手段,省法院全力打造诉讼服务“网络店”,建成了“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诉讼、全流程公开、全方位融合”的电子法院,把诉讼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当事人和律师在任何地方登录吉林电子法院,足不出户即可登录完成提交材料、咨询、缴费等立案程序事项。当事人和律师通过网上立案162087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率52.9%。

      【聚焦】

      绿园区法院:信息化实现“阳光司法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坚持以“科技强院”目标,不断推动信息化工作向前发展,全面建成并启用指挥监督管理中心,实现大型执法、远程监控、流程管理、数据管控等方面常态化运作,真正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力。

      积极加强“通民情、知民意”信息通道建设,通过完善司法“感受话吧”,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内容和形式。自司法“感受话吧”使用以来,累计接待群众咨询、建议等256件,对群众反映的各类意见、建议全部及时妥善解决。

      【聚焦】

      桦甸法院:“微导诉”助力诉讼服务高效化

      桦甸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信息化技术在诉讼服务方面的应用,运用网络和移动应用技术,将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促进诉讼服务换挡升级,给群众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畅通无阻的体验。

      积极主动向互联网“微领域”拓展、延伸,推出“私人订制”的“微导诉”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低廉、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

      当事人可以通过关注桦甸法院官方微信二维码,快速了解诉讼指南、起诉须知等诉讼信息。同时,还可以通过相关链接访问司法公开网、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网等,查询案件进展,观看庭审直播。

      目前,已有10余万人关注“微导诉”诉讼服务平台,已然成为群众随身的“法律顾问”。

      以党建促队建打造过硬队伍

      “治党务必从严,猛药方能去疴”。

      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网站开设学习专栏、选拔演讲比赛选手、打造指尖上的“微党课”、分批次分层次培训等形式,切实引导全省法院法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意识。

      省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做合格法官为学习教育目的,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提高司法能力相结合,不断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通过邀请专家讲座,举行庆祝建党95周年、“向党旗致敬,做合格党员”优秀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表彰,开展“身边党员话学、做”,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将学习教育贯穿于审判执行、党建队建、便民服务、提升质效,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方面,有效增强了广大法官干警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得到显著改善。

      为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省法院积极开展精准培训,深入研究全省法院审判情况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并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15个民事重点类型案件,组织专题培训为全省法官“充电”、“加油”。

      【聚焦】

      长春中院:深入推进“司法整风”专项活动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于群众视角,从人民群众“司法感受”的角度评价和改进法院工作,系统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努力把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文明、司法清明和司法为民。

      深入开展“司法整风”专项活动,以“正风肃纪、提升质效”为基本方针,成立整风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狠抓“五反对”,切实整顿“五风”,即反对拖拉懒散、履职不力,整顿审判风气;反对执行不廉、消极执行,整顿执行风气;反对操控案件、违规违纪,整顿纪律作风;反对团团伙伙、部门本位,整顿机关风气;反对自律不足、居功自傲,整顿队伍风气。

      积极组建审判质效、纪律作风和执行攻坚三个督查小组,直接深入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进行督查,通过约谈一批慵懒散漫者、处分一批顶风违纪者、问责甚至停职反省一批管理不力者的方式,抓好执纪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取得显著成效,结案率同比“整风活动”前提高13.67%,68.97%的长期未结案件可在年底之前审结,抽查2400件终本执行案件,共同研讨重点执行案件1000余件。

      同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专项整治清理工作,常态性开展作风专项督查和文明司法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效果。

      【聚焦】

      大安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大安市人民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不懈抓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定期组织法官干警上党课,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党建知识学习,极大促进了审判、执行和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积极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以每月例会学习廉政纪律规定、通报相关案例等方式将廉洁司法思想教育和严惩腐败警示教育结合,开展常态性廉政警示教育,使廉洁自律规范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行院长、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普通干警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案件评查、举报电话、廉政监督卡、互联网站监督作用,瞄准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监督,通过内防外督、联手并进,编织让干警“不敢腐”的高压线。

      积极开展以“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为主题的司法服务活动和以“下基层、知民意、解民忧”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共走访企业21户,为企业提出了28条司法建议。采取设立巡回法庭、田间地头办案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保证了让人民群众满意度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审理中,坚定了全体干警正确政治方向和司法为民意识。

      2016年,大安市法院舍力人民法庭庭长张作瀚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舍力人民法庭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吉林省模范政法单位。

      【聚焦】

      图们法院:治院管队伍树立良好新形象

      图们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大讲堂”活动,定期邀请州委党校、市委党校教授专家到院进行专题讲座,确保党的先进思想入脑入心。充分利用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党员宣誓和祭扫烈士墓等活动,积极传播正能量,实现了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双丰收。

      坚持以“书香伴我行”为品牌,积极开展“创学习型法院、当学者型法官”活动,建立了“每周一节”理论学习制度,“每月一法”业务培训制度,“每季一讲”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每半年一次”的专题调研制度,“一年一度”司法考试培训在岗进修制度,推动各类学习培训向日常化、成果化转变。全力打造“三能法官”,积极推行“1+1”导师制帮教工作模式,成立了青年法官联合会,促使青年法官尽快成长。9名干警被授予“延边州新文明五好家庭”、“图们好人”、“图们市最美女性”等荣誉称号。

      此外,图们法院还定期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向干警家属发放“助廉信”,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举措,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隔离带”。坚持用制度规范人,用规章约束人,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图们法院连续五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年云卷云舒,一年浓墨重彩。

      2016年,全省法院步履铿锵,从立案、诉讼、执行到定纷止争,努力打造了一条司法为民的全程服务链。

      面对2017年,全省各级法院将以更大的毅力和勇气,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为推进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