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正式发布实施

12.10.2015  13:55

  为快速有效应对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等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江苏省动管办的统一部署与要求,近日南京市科技、教育、农业、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南京检验检疫等7部门共同发布实施了《南京市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强调,在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经市政府同意,科技、教育、农业、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部门成立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构建覆盖全市的实验动物生物安全应急体系,建立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动物生物安全报告制度和渠道。      《预案》规定,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响应等级,分级响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科技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情况或事件隐患;突发事件终止后,须经省动管委组织检测机构对发生事件的设施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该单位方可重新恢复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