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居民区学校黄标车限行禁行

07.06.2016  08:31

  近日,我省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年底前,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阶段达到292天以上。

  我省将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减少煤炭使用量,到2017年年底前,全省煤炭年消费总量控制在1.2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加快推广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020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天然气输气管道覆盖率达到100%,全省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的规划目标。

  制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实施方案,在城市中心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的“黄标车”限行、禁行措施。2017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13万辆“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

  在公共交通及服务领域实施新能源汽车改造,对运行时间长、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公交车、出租车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车辆实施油改气、油改电,鼓励和支持私家车“双燃料”改造。   记者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