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为小微企业增动力添活力

11.05.2015  15:22

 

近日,吉林省云星通讯有限公司经理王壹然就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给记者算了一笔“收入账”。仅企业所得税,2013年减免5800多元,2014年又减免5500多元。两年下来,少缴税11300多元,这对小企业可是不小的数字。

      云星通讯是一家小微企业,涉足的领域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经营举步维艰,曾数次萌生了注销转向的念头。王壹然告诉记者,税收优惠使公司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并由此体会到了国家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心,增强了他们继续创业的决心和勇气。目前他打算再闯一闯,扩大经营规模,力争今年实现收入和利润双增长。

      吉林省国税局局长张德志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吉林省国税局减免小微企业税收1亿多元,其中2014年度共有19967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所得税7071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共有7922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所得税额1952万元。2014年10月~2015年3月,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530106户次,免征增值税2369万元。税收优惠使小微企业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大大地激发了小微企业的活力。

      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针对小微企业户数分散,办税能力弱等特点,吉林省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平台、纳税人学校等渠道,重点宣传相关政策内容,同时,在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等涉税环节,实行优惠政策提醒制度,对符合条件却没有自行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补充申报。

      吉林省国税局对电子申报软件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电子申报软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事项实行自动监控,根据企业填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实际利润额度,自动填写“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栏目的有关数据,从而更好地帮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实现系统识别,即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通过财税库银系统实现电子扣税,对纳税人实现的增值税税款由网上申报系统发起扣款指令,对小微企业申报表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系统不再发出扣款指令,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吉林省国税局还对所得税和增值税业务简化办税环节,所得税管理办税事项由144个环节简化至88个,增值税办税环节由原来的174个简化到现在的60个。大幅减少表证单书,所得税表证单书由102种减少到67种,增值税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由原来的118份减少到73份,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第一次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填写的表证单书由原来的3个简化到现在的1个,节约办税时间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