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工作的通知

25.03.2015  16:49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

为保证《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我市国税系统落地见效,检验《规范》的具体落实情况,最大限度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流程,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建立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训辅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与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和培训,培训时要把《规范》内容学习和实际业务操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岗位人员办税效率和实践水平,做好迎接市局考试准备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落实好《规范》是全局性工作,各部门要做好前后台衔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保证《规范》1.0版和2.0版的过渡工作,确保《规范》2.0版全面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对纳税服务规范2.0版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市局将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职责不明晰、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等情况,影响推行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

四、加强对外宣传

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实体纳税人学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宣传和辅导,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内容变化情况,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五、加强意见反馈

规范》2.0版本,将以活页形式下发,并采取按季度更新相关页码的方式进行动态升级维护,保持与新的税收政策、制度口径一致。各单位应从2015年3月1日起每个月的25日前将阶段性实施情况和意见建议报送市局纳税服务科。

六、加强考核验收

一是市局在上半年组织一次全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考试,考试范围包括《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全部内容。二是抽查各单位在落实《规范》过程中是否存在宣传培训未落实到位,办税流程、报送资料、工作时限、服务礼仪等办理涉税事宜时未按《规范》具体落实,是否存在落实出现偏差和错误,是否存在基本规范未达标的现象,是否存在问题隐瞒不报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