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财经学院积极贯彻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

07.11.2014  17:14

  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9月29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就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措施和要求。近期,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师字[2014]40号文件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建立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各高校认真学习并制定实施办法。我校董事会、党政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即刻在全校范围内研究部署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及教育部文件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我校组织了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扩大学习,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长春财经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明确了我校的师德建设组织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及相关具体规定。
  10月16日上午,我校召开了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扩大学习会。会上,我校执行校长张增林教授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为大家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强调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到底就是要修德、勤学和笃实的道理;思政部的李野老师则从高校师德现状、新形势下如何培养树立良好师德及如何建立师德长效机制等方面解读了教育部教师[2014]10号文件。学习会后,我校各学院党总支也制定了相应的学习计划,对讲话和文件精神进行了系统的学习。
  与此同时,我校董事会及党政领导班子决定,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明晰师德建设任务和目标,建立建全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校师德建设现状和今后任务,制定我校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经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的不懈努力,10月27日,《长春财经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最终通过我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要求学校各院(部)、处(室)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财经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我校师德建设组织机构,成立由执行校长张增林为主任、学校党委书记陈雪莹为常务副主任的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了以学校主要党政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组织部、纪检监察、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高教室、督导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会等部门齐抓共管,院(部)、处(室)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办法》对我校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做出了具体规定,确定了师德建设的原则,建立了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及惩罚与奖励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等8条学校教工明令禁止的行为,并确立了各单位由党政一把手为责任人等相关具体规定。
  《办法》还明确了我校师德建设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师德建设激励政策、奖励办法及师德约束政策和惩处办法,确保师德建设取得实效。
  《办法》最后列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13个教工必学的文件目录,要求广大教工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充分反映了我校董事会及党政领导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建设一支以“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为特征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殷切期望。我校《办法》的实施必将对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实现学校百年大学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作者:夏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