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科技政策定额扶持资金支出进度超前

12.10.2015  13:55

  据统计, 2015年我市科技政策定额扶持资金已完成拨付4559.46万元,占年度预算5040万元的90.46%。其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8家单位,资助490万元;重点实验室扶持16家单位,资助1330万元;创新型企业扶持33家单位,资助资金670万元;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优惠补贴5家单位,资助211.96万元;孵化器补助9家单位,资助340万元;留学人员创业扶持11家单位,资助资金110万元;留学人员股权投资3家单位,资助资金73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扶持6家单位,资助资金600万元;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生活补助31人次,资助资金77.5万元。

  科技政策定额扶持资金主要面向现行科技政策中确定的资助对象,包括创新型企业、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含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留学人员创业、博士后工作站等,按照“先认定后补助”原则,通过相关部门认定获得资格后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