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离婚闹纠纷 前夫虚假诉讼争财产

04.03.2016  20:24

      □李文刚 刘岩 

  夫妻因感情不和已离婚,“前夫”对财产分割判决不满,为了多分得财产,竟冒出近26万“债务”;检察官火眼金睛,用法律维护“社会诚信”。 

  2015年12月,临江市检察院就李某等三人涉嫌虚假诉讼一案,向临江市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临江市法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李某三人做出有罪判决。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临江市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虚假诉讼案件。 

  为挣财产 “前夫”冒出近26万“债务” 

  李某和刘某因感情不和早已离婚。几年后,早无关系的二人,却又被双双告上法庭,要求偿还近26万元的共同债务。 

  原告是李某的朋友赵某与孙某,二人向法庭出具了李某与赵某、孙某签订的劳务协议,以及拖欠劳务费的欠条。开庭时,二人以李某拖欠劳务费欠条为证,要求李某与刘某二人共同偿还。 

  “欠条是我打的,我欠他们劳务费也是事实。”李某说。 

  刘某却一口否认,“我从来不知道这件事,这两个欠条绝对是假的!” 

  “如果认定债务属实,那么这笔债务将属于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男方则可以变相多分得10余万财产。”承办检察官说。 

  “夫妻”反目 联合朋友“讨债” 

   这近26万元的债务是真是假,李某三人是否涉嫌做假证,案件被移送至临江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李某、赵某、孙某合谋导演的假官司,也由此浮出水面。 

  公安机关通过调查,认定近26万元债务官司属于虚假诉讼。 

    2015年初,李某因不满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在与前妻协商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心怀不满,为了从前妻刘某处得到更多的财产,与朋友赵某、孙某串通,先后向赵某、孙某出具虚假的拖欠劳务费的欠条,并分别与赵某、孙某伪造劳务协议,虚构了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后来,又指使赵某、孙某起草民事诉状,以李某、刘某拖欠赵某劳务费9.2万、拖欠孙某劳务费16.7万为由,于2015年3月11日,分别向临江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不义之财做假证,难逃法网被判刑 

  此案在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临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接案后,缜密调查,固定证据,并于2015年12月1日,向临江市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29日,临江市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恶意虚假诉讼将被追刑责 

  临江市检察院对3名虚假诉讼当事人追究了刑事责任。 

  临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刘岩介绍说: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以法律赋予的权利为外衣,来实现其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但严重侵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秩序,冲击了社会诚信体系。如果是恶意诉讼,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更好地破解虚假诉讼“监督难”的问题,该院姜彦芝副检察长表示,将积极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共同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协作的相关机制,使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更加有力。同时,还应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传递防范虚假诉讼的知识,使群众握实了“避雷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