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离婚后向妻子索赔:与她结婚时还是处男

21.12.2015  10:10

   红网长沙12月20日讯 李贵和杨玲(文中均为化名)是经过同事介绍认识的,当时杨玲离异,李贵还是单身。然而婚后,李贵“像变了一个人”,常常对妻子大打出手,还给她和家 人发各种恐吓短信。2013年开始,两人分居。杨玲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李贵向她索要3万元的“青春损失费”。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两人离婚。但对于李贵的补偿要求,不予采纳。

  2011年8月,经同事介绍,36岁的杨玲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湘潭男子李贵。很快,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次年1月份登记结婚了。

  “当时我与前夫离婚有2年多了,又带着一个女儿,再加上同事的撮合,所以不到半年就和他去湘潭领了结婚证,但其实当时他没什么财产,连房子都没有。”杨玲说。

  直到婚后,杨玲才发现自己对李贵缺乏基本的了解,双方的性格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他简直像换了另外一个人。”杨玲说。

  杨玲说,李贵婚后对自己与前夫的女儿态度骤变,“他总觉得我的女儿是负担,别说是共同抚养了,哪怕是少量的花销,他也极为不愿。

  而最不能让她忍受的,是李贵常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就对自己大打出手。杨玲回忆,2013年5月,有一次去逛公园时,李贵还当着女儿的面殴打自己,回到住处之后又继续打她。

  就是这次被打之后,杨玲就和李贵开始分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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