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物业联合禁烟 居民楼道或将列入禁烟场所

15.01.2015  10:09

 

新闻回放:每天晚上8点左右,75岁的长春市民高大爷基本都在家和老伴一起看电视。楼下的一对父子在楼道里抽烟产生的烟雾就顺着门缝飘进了他家。每天被烟熏,高大爷老两口非常烦恼。

 

去哪儿吸烟,也许成了烟民们心中最大的烦恼。对于不吸烟的更多人而言,居民楼楼道内并不是烟民们的天地,更应该算作是公共区域。长春市民刘女士最近也翻阅了去年实施的“禁烟令”,但在“禁烟令”中并不包含“楼道”,“公共场所不是公共的吗?居民楼屋内不算,但是走廊也是公共的,为何不禁烟呢?”相信这个问题,很多深受困扰的人,都有想过。1月13日,记者也从相关部门找到了答案。

 

社区:居民反应过多次和物业联合禁烟

 

我们这也有居民反映过楼道内有人吸烟,也跟物业了解了一下,对楼道吸烟,他们也很无奈。”14日,南关区民康街道九圣祠社区书记王欢说,看到市民们反映的楼道内有人吸烟的情况后,她也联想到自己的辖区,“很多居民虽然讨厌抽烟的,但楼上楼下的,也都不好意思说,所以我们想联合物业,一起倡议,希望让更多吸烟的居民,能够不要在楼道内吸烟。

 

昨日下午,九圣祠社区173号网格长段鸿越和其他6位网格长来到辖区内的隆泰富苑小区,小区一共15栋楼,39个单元门,网格长门和物业工作人员,在每栋楼的一楼明显的位置,张贴了“禁止吸烟”的禁烟标语,“我就是这个小区的网格长,只有一栋是多层,14栋楼都是高层,有时候进入电梯,就能闻到烟味,电梯算是密闭空间了,很呛人。”段鸿越说,有时候她也能听到居民们的抱怨声,“吸烟的人不自觉,抱怨的人不好意思当面说,我觉得现在楼道里吸烟,跟这些都有关系。

 

对于楼道内吸烟,负责隆泰富苑小区的龙泰物业韩经理说:“对于楼内吸烟,我们没有权利管,但我们会和社区配合,工作人员以后在楼道内随时看到居民吸烟,随时进行劝说。

 

王欢说,辖区内除了一些封闭小区外,还有一些老旧楼,也会陆续都张贴“禁止吸烟”标语,让更多的烟民,不要在楼道内吸烟。

 

相关部门

 

法制办:楼道是否为禁烟场所 需看主管部门意见

 

长春市民刘女士最近也翻阅了去年实施的“禁烟令”,确实如1月13日刘海波律师所言,“禁烟令”中并不包含“楼道”,“公共场所不是公共的吗?居民楼屋内不算,但是走廊也是公共的,为何不禁烟呢?”相信这个问题,很多深受困扰的人,都有想过。昨日,记者也从相关部门找到了答案。

 

2014年3月,长春市最严“禁烟令”正式实施,按照《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全面禁烟,卫生监督部门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者,将按照《办法》规定予以100元以下处罚。而在《办法》中,居民楼楼道却并没有列入到禁烟场所中,那么楼道能否被列为禁烟场所呢?

 

对于这个问题,长春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工作人员说,《办法》是否修改,主要是看主管部门是否提出,是不是扩大禁烟范围,将居民楼列入其中,“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可以向我们报修改的稿子,由我们来看是不是违背上位法。具体修改,需要找主管部门。

 

卫生局:居民楼不属公共场所 遂未列入禁烟场所

 

为何在起草《办法》的时候,居民楼楼道并没有列入到禁烟场所之列呢?

 

长春市卫生局综合监督处工作人员说,《办法》针对的对象是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区域主要是“公共场所”。而在国家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将公共场所分为了7类28中,2012年,我省又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管范围的规定》,公共场所由7类28种扩 展为11类81种。国家规定的7类公共场所中,并没有居民楼的存在,而我省规定的11类公共场所中,也没有“居民楼”的明确标注。

 

居民楼并不属于公共场所,所以没有被列如禁烟场所。”工作人员说。

 

居民楼楼道 或将列入禁烟场所

 

虽然居民楼楼道并没有列入公共场所,但却并不表示不能列入禁烟场所。

 

随着以后的发展和更多市民的需要,我们也会考虑做出调整,将居民楼楼道列入禁烟场所也是很有可能的。”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