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禁塑令”实施在即 长春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

21.12.2014  08:23

吉林省“禁塑令”实施在即 长春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

今年2月13日,吉林省政府颁布《吉林省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违者将遭巨额罚款。

按照新的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其中,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包括:购物袋、连卷袋和平口袋,不包括商品出厂的原始包装袋和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等预包装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包括餐盒、碗、杯、盖、盘、碟、刀、叉、勺、吸管。

这两大类产品,目前原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基化工原料,资源消耗、环境污染都很大,长期使用不利于人体健康。而施行“禁塑令”后,替代产品来源于生物基的原料可再生、生产环节不产生有害物质,使用安全,废弃后可自然降解,不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你对“禁塑令”了解多少

“‘禁塑令’?不知道,超市购物袋不是早就不免费了吗?还禁止什么?”

“‘一次性’塑料袋我知道,质量不好的塑料袋有味,我也不用,‘可降解塑料袋’?不知道。”记者在长春市内几家超市收费处向排队等候交费的消费者进行咨询,是否了解吉林省出台的“禁塑令”时,大多数的消费者表示不知道,还有部分消费者认为“禁塑令”和几年前出台的“限塑令”是一回事。

“你们的塑料袋是‘可降解”的吗?”“我们就提供环保塑料袋,收费的,你要吗?中的2角钱,大的3角。”交款时,记者向超市收款员询问,她们也表示不太清楚什么是“可降解塑料袋”。

距离“禁塑令”实施还有十几天的时间,但大多数超市里的“可降解塑料袋”还是很难见到,都还是在使用原来的塑料袋。

在长春市繁华的红旗街商圈周围,记者也随机询问了几位行人,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看到了很多有关这方面的宣传,但不是很了解,还有的人对几年前实行的“限塑令”和即将实施的“禁塑令”,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感到困惑。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从“限塑”到“禁塑”,从“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到“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看似轻松的一步,却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农贸市场里的塑料袋

“限塑令”推行七年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白色污染”的蔓延,但并没有从源头扼杀这种恶性循环。

记者来了长春西广场的室内农贸市场和丹东路露天市场,这里各个摊位旁边都挂有塑料袋,没有统一规格,水果摊装菠萝的是黄色的,卖肉的有红色的,卖鞋和服装有黑色的上、白色的,“三无”塑料购物袋仍旧被商家使用着,依然免费。

“这塑料袋可降解吗?环保吗?”“很干净的,我们装大豆腐也用这个,可不可降解就不知道了。”记者在卖豆腐柜台上买了一杯豆浆,摊主熟练地摘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装好。塑料袋有些薄,记者拎了一下,“不会不结实吧?”“没事,我再给你一个。”说着又递过来一个,对消费者多要几个塑料袋的行为,多数摊主都很大方。

“‘可降解’没听说过,我们的塑料袋都是在光复路批发的,我们没有考虑那么多,使用的方便就行。超市里的塑料袋都是收费的,我们要是收费了,人家肯定就不会买我们的东西了。”

走访了长春市几处农贸市场后,记者发现,不管是室内还是室外的,市场上的塑料袋几乎是商贩的必备品,好一点的看上去材质厚点,上面有环保、厂址、塑料制品标识;不好的就是各色没有任何文字的“三无”品,薄点,有的拿到鼻前一闻,还有一股刺鼻的味道,至于是不是可降解的基本上没有商家会在意。

超市限塑有“高招”

在长春市一家大型超市和一家水果超市里,记者对于消费者使用塑料袋的情况也做了一些简单的调查。

这两家超市在塑料袋价格上基本一样,都是小的0.20元,大的0.30元,在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上,各家也都一些“高招”。

在水果超市里,一般情况下售货员都会询问,消费者是否使用塑料袋,消费者要是自己有袋,他们就会用消费者自带的兜或袋装水果或是蔬菜上称称重,消费者也可以选择两种不同价格的水果分两次称装到一个袋中。

在大型超市里没有出现两种不同水果可以装在一起分两次称重的事,这也许因为他们在各个摊位上都给消费者提供平头的卷状塑料袋,取来也方便有关,但是他们也别有“高招”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

记者在超市内的平头袋上发现有些袋下都多了一个小孔,站在旁边的销售员解释说:“平头袋也是塑料袋,用了也是一种‘白色污染’不环保,也应该少使用。”

从这些“小伎俩”里可以看出,超市、水果店等都在遵守“限塑令”的同时,也在想一些小方法,以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难得一见的“可降解”

记者一走进光复路入口,就看到并列有几个摊床上摆放着一沓沓的塑料袋,颜色还是以白色为主,大小不等,黑色的大袋多,白色的小袋多,中袋颜色就丰富了许多。

“这种小袋怎么卖的?”“2元,50个。”“这个薄了点,有厚点的吗?”“这个厚,2.50元50个。”“可降解吗?”“你拿这个带有环保字的质量好。”

记者向摊主咨询时发现,塑料袋质量较好,印有生产厂家或是环保字样,带有塑料标识和提示语这样的一般价格比较贵,12元100个、8元50个不等,相反“三无”塑料袋的价格不论颜色只分大小,一沓50个2元到5元不等。

“这个是环保的吗?结实吗?我卖肉,装肉用。”摊床前来了一位购买塑料的中年男人,“装肉你用这种12元100个的,这个结实。”趁着摊主到后面取袋,记者问道:“这个塑料袋能降解吗?”中年男人说:“结实就行,人家拎到半路,袋坏了怎么办,我每天都用很多的。”

走了一圈光复路后,记者了解到,光复路上批发塑料袋的摊床有十几家之多,塑料袋大中小号都有,质量好的和质量不好的区别就在薄厚,印有生产厂家、环保、食品、塑料标识等字样一看就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比较厚,相对价钱也高点,以中型袋为例,一个袋在0.12元左右。没有任何字样的“三无”塑料袋价格比较便宜,中型袋0.08元左右或是更低一些。

对于“可降解”百姓有话说

“可降解的塑料袋很贵吧?贵我就不想用了。”

在光复路一个批发小食品的摊床前记者问,会不会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时,女摊主首先想到是成本问题。她拿起一个四连小杯的小食品向记者说,“这个我批发价是1.50元,我才赚0.30元钱,还得送人家一个塑料袋,也得0.05元吧,这个我才赚0.25元,我不考虑价格能行吗?人家超市塑料袋可以收费,我们可不能收,如果塑料袋再贵些,我赚得就更少了。”

攀谈中,女摊主表示除了关心价钱,还有一点就是存放问题。“那个可降解塑料袋可以使用多长时间,我这里是做批发的,一次进袋多可以便宜的,每次我都是多进一些,反正也不会坏,放几年也可以用。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我进得多就放不住了吧?”

在这一点上,很多消费者也有担心,“可降解,好呀,保护环境,我现在买东西也要塑料袋,回家我就当垃圾袋用,可降解塑料袋用一次,还可以当垃圾袋用吗?”

“可降解的塑料袋当然好了,哪有卖的?”“多长时间可以降解?有味吗?”“用什么做的?”说起可降解的塑料袋,记者在一个“朋友群”里做了一下调查,发现朋友们对“可降解”也很欢迎,但是说起“可降解”和“不降解”怎么分,朋友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有字标在袋上吧。”“闻味吧,应该没有味。”

对于“禁塑令”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限塑令’已经实施好几年了,市场不是还有免费塑料袋么。不还是塑料袋到处乱飞。”限塑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使人们心中对禁塑也不免存有疑虑,同时,很多人认为,在超市购物花钱买袋可以接受,但是到了农贸市场还要花钱买塑料袋就让他们不能接受了。

“禁塑”利大于弊

“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原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基化工原料,而石油基化工原料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大,长期使用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而“可降解塑料袋”是一种以聚乳酸为主的生物可降解的新型材料,用玉米等生物质材料生产淀粉糖,然后用淀粉糖生产出聚乳酸,再以聚乳酸为主要原料,生产出可降解塑料袋。

某生产厂家一位营销人员介绍说:“可降解塑料袋开始时和传统塑料袋一样,但三个月后,强度就会下降;五个月后,就会出现雪花状降解;如果埋在地下,六个月后,就会完全分解成二氧化碳、水等无害物质。”

“花钱买个塑料袋装了东西回家,三个月后,塑料袋就不能用了,这个保质期比果汁还短,想再用它装个垃圾都不行了。”

相对于消费者,商家也有自己的担忧,“这种有保质期的‘塑料袋’,我批发进货,要是长时间卖不出去,卖不完,那不就成了一堆废品了?”

有人表示对“可降解塑料袋”的前景并不看好,消费者使用塑料袋已经是一种习惯,难以改变,使用的范围也广,“可降解的塑料袋”使用周期短,价格相对也会高一些,能得到老百姓的喜欢吗?

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处长刘大蔚介绍说:“对于实行‘禁塑令’老百姓最关心的可能就是价格问题,相对于目前很多超市购物袋的价格,可降解塑料袋是贵了些,大概在五角左右。长春市内很多大型的超市的购物袋也有这个价位的,我想大多数人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这是一个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我们应该有长远的眼光,有这样的环保意识。”

眼下,长春市的很多超市都在为“禁塑令”进行着预热,很多超市的入口就有免费赠送的环保购物袋,有的还设立了环保留言板,在大街小巷的公益广告栏里、出租车的LED屏幕上都在提醒着广大市民,“禁塑令”来了!

面对即将到来的“禁塑令”,大多数人还需要有个适应的过程,刘大蔚说:“大家对‘禁塑令’有些疑问,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塑料袋是一种日用快消品,不是耐用品,尤其是商家,要清楚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特性,要做好备货期限和保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