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票房潜规则:院线“偷票房” 片方买票房

27.07.2015  09:07

今年截至5月底,我国电影市场票房已经接近170亿元。在这个电影不断破票房纪录的时代,一些票房潜规则也逐渐浮出水面。例如《大圣归来》放映期间,就有网友爆料称遭遇《小时代4》“偷票房”。同时,不少片方为了制造高票房的假象,排挤同期竞争影片而“买票房”,即片方出钱购买大量电影票,再以赠送和低价售卖的方式给予观众,更是屡遭业内人士诟病。不少电影人认为,这些手段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对中国电影的长远发展有弊无利。

 

不当竞争手段

 

排片率竞争中最普遍的一种手段,就是返点。一般来说,一部进入院线的影片,片方和影院分别获得43%、57%的票房。但有些片方会自动降低分账比例,将本应属于自己的票房盈利让利一部分给影院。例如2013年6月,《小时代1》上映时,就有媒体爆料称,片方已经和影院达成协议,排片率达到40%,返影院一个点(1%);达到45%就返两个点。在利益的刺激下,影院自然会给出《小时代》更高的排片,保证其在票房大战中占据先机。

 

从去年开始,一些返点行为逐渐从“地下”走上“地面”,越来越多的发行公司公开把“返点”写入分账合同。影片《赤道》就是一个极端例子:在上映近两周后,发行方华夏公司公开向各院线及影院发出通知,宣布电影从5月12日起调整分账比例,片方及发行方所得下调10%——这令“返点”加速成为业内的促销“潜规则”。

 

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影院会用“偷票房”的办法,将那些没有返点的影片票房,挪到有返点的影片上。以往就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爆料,拍摄那些影院使用的手写票和空白票。据知情人士透露,如今这些已经是最低级的手段了,“现在影院里有一种双系统模式。”简单来说,就是一家影院买两套票务系统,一套负责影院日常出票,一套负责将票房上报国家。这样一来,更加方便影院偷天换日,因为不管日常出票系统中打出的是哪部电影的票,只要在上报系统中稍微动点手脚,就很难被查出。

 

手法愈加隐蔽

 

除此之外,买票房也是不公平竞争的一种手段,而这通常见于财大气粗的发行商。他们会在影片上映时,花数千万在影院包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发行方代表告诉记者,通常来说,买下超过一半“座位数量”的电影票,影院就会把这个影厅放给这部电影排一个场次,“对影院来说,一场有超过一半的观众,就已经有的赚了,剩下的票子他们还可以对外出售;对片方来说,花相同数量的钱,可以买到相当于基数两倍的场次,票房上也会好看很多。

 

随着电影的排片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影片加入了“买票房”的队伍。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票房,但也明显扰乱了电影市场竞争秩序。那么,在法律上,这样做是否违法?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的娄律师表示,“买票房”对应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由于影院排片属于稀缺资源,“买票房”制造了虚假的票房数字,不仅会误导观众选择,也对其他场次造成挤压,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影视法律事务中心律师郑小强认为,如果通过“买票房”达到虚假的高票房,再对这个高票房进行广泛宣传,并让大家误认为这就是自然形成的票房,就有可能涉嫌虚假广告行为。这在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刑法都有相关规定,不过也需要有受害人及有关部门掌握相关证据并追究,最终被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认定才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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