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自称能“替人消灾” 设局盗窃15万余元

22.01.2016  09:05

原标题:“神医”“替人消灾” 设局盗窃15万余元

一个五人的犯罪团伙,在短短十几天的时间里,盗窃被害人财物共计15万余元。而蹊跷的是,被窃取的钱物还是被害人亲自交到他们手中的。日前,德惠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借“神医”骗局盗窃财物的刑事案件。五名被告人分获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神医”名为“看病”实为窃取

2014年4月,家住长春市九台区的刘凤英(化名)老人,在九台区平安市场西门附近,路遇一个三十七八岁戴眼镜的女子(被告人王某岩)。女子声称家人生病了,向她打听这里一个会看癔病的“神医”。就在此时,另一个女子(被告人吕某某)走过来,自称知道这位会“看病消灾”的“神医”,但是她说“神医”看病有个规矩,去看病的人数必须是单数。于是王某岩恳求刘凤英老人一起前往寻求“神医”的帮助。在王某岩和吕某某花言巧语哄骗之下,老人被说服了。然而好心帮忙的刘凤英老人万万没有想到,从那一刻起,她已经陷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之中。

在去找“神医”的路上,王某岩和吕某某唠着家常,打听到刘凤英老人家里有什么人,身体状况怎么样。这些信息都被一旁装成路人的被告人高某某偷听到。吕某某和王某岩把老人带到一辆灰色夏利轿车上休息,等候“神医”的到来。在此期间,高某某已经将偷听到的信息告诉了被告人肖某某。肖某某来到车上,先是装模作样给同伙王某岩看病,王某岩不住地附和他的说法。看到眼前这一幕,刘凤英也就相信了肖某某确实具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就请他给自己也看一看。在掌握了老人家庭信息的情况下,肖某某说,老人的儿子踩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很可能因此中邪,要想驱邪消灾,必须把家里所有的钱都拿来让他“做法”。刘凤英老人就一个儿子,因为爱子心切,她彻底被肖某某的说法迷惑,赶紧去银行取钱。

盛放现金的塑料袋被调包

肖某某让老人把取回来的两万多元现金装到黑色塑料袋里,然后让她转过身去为她“做法”。就在这个过程中,盛放现金的塑料袋被肖某某调包。随后肖某某便让老人下了车,并要求老人走的时候千万不能回头,回家之后把黑色塑料袋放好,不能打开看,更不能让别人知道此事。下车走了十几米,刘凤英老人忽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当她打开塑料袋时,只看到几块透明皂和一瓶矿泉水,再回头寻找时,那辆车已经不见了踪影。与刘凤英遭遇相同的还有其他三位老人。仅半个月时间,肖某某等五人犯罪团伙在九台、农安、德惠和长春市区等地作案4起,盗窃财物15万余元。其中一名被害人被窃取现金78000元,黄金首饰价值24475元。

调包”盗窃五人团伙获制裁

因为一名被害人记住了夏利车的车牌号码,警方循着这条线索破获此案。检察机关向德惠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德惠法院查明,被告人肖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高某某曾因犯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4年4月,被告人肖某某找到原来在一起服刑的被告人高某某,提出以能够帮人“看病、消灾”等封建迷信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弊,在防范意识减弱时,伺机采取调包的方法窃取被害人的钱款及贵重物品。被告人高某某又找到被告人吕某某、王某岩、王某标等人。被告人肖某某向其他被告人传授犯罪方法,并对实施犯罪进行了分工。团伙中,由被告人肖某某负责假扮“算命先生”,被告人王某标负责开车,被告人吕某某、王某岩通过与被害人聊天方式套取被害人家庭相关信息,被告人高某某负责暗中听取信息并转达给被告人肖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高某某、王某标、吕某某、王某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假借给他人看病消灾过程中,采取掉包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庭审中,被告人肖某某等当庭表示认罪。一审判决后,五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老年人提高警惕

据本案主审法官鄢桂秋介绍,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有将财物交予被告人处分的主观意愿。本案被告人选择的作案目标均为年纪较大的妇女,利用她们害怕家人出事导致辨别能力差的弱点进行犯罪。鄢法官提醒大家不要轻信神医、神算之类迷信活动,如果遇到这类人群不要与他们搭讪,要马上与家人取得联系或者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张玉卓 王长安 记者 饶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