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社部门三大惠民实事 助推幸福长春建设

02.03.2015  11:31

实施“创富助业”计划,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让失能人员得到更好照护……今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三个方面,做好惠民实事,助推幸福长春建设。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宝山介绍,2014年,我市人社部门围绕“深入实施就业创业工程”“稳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两项任务,精心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制定出台了《“助业惠民”行动计划》,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1万人,指导规范建设创业孵化基地20个,提供创业项目1072个,发放小额贷款1.05亿元,引导扶持10132人成功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42852人。实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统一,完成了63115名过渡基金账户被征地农民的参保任务。创新实施了医疗保险晚期癌症患者临终舒缓疗护工作,将血友病等10种大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低自付治疗范围。

 

在2015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确定的20项实事中,市人社局承担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3项与百姓生活最为密切的任务。张宝山表示,全市人社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察大势、观大局、谋大事,通过打造开放型、智能型、阳光型、精彩型、温暖型的“五型人社”,实现工作水平、素质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整体优化,为幸福长春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具体工作中,市人社局将以“助业惠民”计划为统领,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超过85%。深入实施“创富助业”计划,指导建立规范化创业孵化基地20个,在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基层公共就业平台建设“1公里基层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圈”。

 

同时,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重点,让更多参保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首次由市财政出资,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原有70元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0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

 

此外,市人社局将以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为突破,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5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启动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参保失能职工和居民分别按平均90%、80%的比例报销照护费用,妥善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问题,将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打造成为幸福长春建设的品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