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与人社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整治

23.06.2016  14:05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医保定点单位严格履行服务协议,杜绝已销售药品再流入流通环节,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日前,长春市食药监局与市人社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和处罚机制。

此次联合整治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行为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由人社部门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行为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回、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由人社部门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直至重新取得GSP认证证书,经专家评审合格后重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查实非法渠道购、销医保药品,由人社部门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直至整改后达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规定要求,重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查实购进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由人社部门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直至整改后达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要求,重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查实非法购、销医保药品的,人社部门在两年内不予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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