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生病短期不危及生命将不准监外执行

15.02.2015  07:28

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再次收紧。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减刑假释信息网,要求全国法院减刑假释立案后一律在信息网上公开。职务犯罪、“黑社会”犯罪、金融犯罪即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但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一律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已经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须重新体检,短期内不危及生命将重新收监。

 

生病短期不危及生命:不准监外执行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2014年1-12月,全国法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同比下降6.65%。其中减刑案件同比下降5.26%;假释案件同比下降23.81%。去年全国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黑社会”犯罪、金融犯罪的报请减刑案件1.5万余件,其中1/3被法院改变了减刑幅度。

 

孙军工说,各级法院还强化了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审查,对于虽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但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一律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孙军工还表示,对于2014年前作出决定目前仍在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将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组织体检,凡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经消失的,坚决予以收监执行。

 

最高法审监庭庭长夏道虎介绍,在因病暂予监外执行上,职务犯罪、“黑社会”犯罪、金融犯罪的标准要高于普通犯罪,比如普通犯罪的高血压三期可以批准,但这三类犯罪就不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