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东北督查组省环保厅对龙井市环保工作进行调研

16.11.2015  13:50

                    

   11月12日,以国家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副主任刘阳明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6人对龙井市环境管理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建设情况、城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重点污染源环境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省环保厅、延边州环保局日、龙井市政府及龙井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大新水库水源地、延边恒兴牧业、智新镇新化村、龙井市污水处理厂、龙井市利民生活垃圾处理厂、龙井市内3家热力企业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会、现场调查、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龙井市近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是 龙井市通过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以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为主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稳步提高。市区大气可吸入颗粒(PM 10 )前三季度平均值为0.062mg/m3(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SO2)前三季度平均值为0.013mg/m3(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NO 2 )前三季度平均值为0.026mg/m3(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海兰江石井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均值为4.4毫克/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水质标准;城市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二 完成大新水库隔离防护工程。按照《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相关要求,2013年12月30日完成大新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项目,建设总造价73.6万元的防护围栏6400米,有效遏制了一级保护区水库水质的人为污染现象。 三是 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十二五期间共完成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14个,其中龙井市海兰江牧业有机肥生产项目和龙井市恒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气有机肥生产项目COD和氨氮去除率已达到100%。 四是 采取集中供热、使用清洁能源等综合有效措施,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1年至2015年期间小锅炉房共撤并5处。 五是 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目前共完成油烟治理企业9家。 六是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2015年截至目前,机动车检测线检车数为3257辆,共发放环保合格标志4757枚。落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全市共有加油站19个,已完成9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七是 全面禁燃农作物秸秆,下发《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市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组织开展禁燃秸秆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减缓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八是 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建设,投入资金200万元建设完成了市区内2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目前已经投入运行。 

  督查组在座谈会上对龙井市近几年开展的环保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并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龙井市领导表示,今后将会加强重点整治,确保环保监管措施到位,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果,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到农村环境整治的各个方面,切实发挥全州首个省级生态市的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