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到吉林省检查安全生产

24.12.2015  09:30
      12月20日至23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督查组对我省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督查组采取对表检查、听取汇报、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9月上旬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长春、吉林两市进行了“回头看”检查。督查组抽查了长春市绿园区、吉林市船营区和舒兰市等3个区(市)及2个街道,复查了11家危险化学品、煤矿、涉氨制冷等企业。今天下午召开会议,省政府听取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意见。副省长李晋修出席会议。

  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上次督查结束之后,认真进行隐患整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执法保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取得较好成效。省安委会对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条逐项督办、严格检查验收,直至合格销号。受查的企业也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积极整改。此次检查中的2个市、3个区(市)及2个街道均已达到“五级五覆盖”要求。

  督查组要求,要继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恒泰裕工业园“12·20”山体滑坡灾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还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灾害预防,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

  李晋修在发言中表示,一定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加科学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改工作。要逐级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督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完善现有的工作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