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制定“五措施” 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水平

23.03.2016  19:39

   为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理清宗教场所财产,推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珲春市民宗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五项举措,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财务监督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要求宗教场所的财务报表必须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监督审核。      

    二是实行会计出纳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建立完善会计帐簿,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每年进行盘点,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各宗教活动场各会计人员的聘请、变更必须报民宗局备案。  

   三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各场所必须成立财务管理小组,明确大额支出必须通过相应程序由管理组织集体做出决策。财务管理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对该季度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并张榜公布。  

   四是举办定期专项培训。民宗局针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定期举办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依规管理,不断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五是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在醒目位置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定期将场所收支情况向捐赠者和信教群众公开,做到对群众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公开、笔笔清楚,尤其是场所负责人的个人花费问题要列清细则,明明白白地公开。(珲春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