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打造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是悠悠岁月赋予一座城市的荣耀。历史文化名城,既是一座城市过去文化繁荣的标志,更是其未来文化繁荣的发端。日前闭幕的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长春作为一座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要以文化兴市战略为引领,抓住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利契机,着力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全市上下要按照全会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书写好新时代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新篇章。
长春历史悠久,历史文化遗存众多,既有新石器时代、辽金等时期的遗存,也有伪满洲国建筑群等重要遗迹,以及昭示新中国工业建设辉煌成就的大量工业遗产,还是我国著名的“汽车城”“电影城”“文化城”,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多元。今年10月,国务院同意将长春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我市在更大空间上谋求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与平台。全面加强长春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既是让我市文化继续繁荣的必要路径,也是我们从文化的来处重新找到出发的力量、重树文化价值、培育文化信仰的一种文化良知。
要尽快建立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管理体制,制定并实施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一方面,要成立长春历史文化保护委员会,在摸清长春历史文化家底的基础上,启动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认定和保护,力争尽早全面实施长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另一方面,尽快出台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条例和办法,从法规层面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要求予以明确界定,全面加强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刚性,进而形成名城保护的法规体系,把长春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严密保护起来。
要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对最能代表城市印象、传承城市文脉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积极促进长春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城市品牌形象和影响力。一要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模式方法,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让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度融入城市生活,激发起城市主人的责任与担当,构建名城保护“一盘棋”体系,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名城保护的良好氛围。二要在保护过程中既重视维护旧建筑、遗存的风貌,更要与时俱进,深入挖掘其使用功能,在生态、环境承载的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利用,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振兴传统产业、发展新兴旅游紧密结合起来,使名城的保护和经济的发展相得益彰。
文化是城市的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长春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软实力。全市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拓宽文化视野,提升文化自觉,周密、科学、精细地推进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让这一散发着深厚历史文化魅力的金字招牌继续散发文化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