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事实 讲道理 查根源 论危害 定制度 抓落实--省食药局召开违法广告企业行政告诫会

23.06.2015  19:05

为加大对严重违法广告整治力度,规范企业广告发布行为,根据2015年违法广告监测情况,省食药局于6月12日召开了违法广告企业行政告诫会,对我省有关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企业采取行政告诫措施。

省局药品安全总监闫海江,省局督查指导处、稽查处、保化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器械处、审批办、宣教处、举报中心省食品稽查总队、省药品稽查总队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同志,通化爱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被告诫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行政告诫会。

会上,被告诫企业现场接受了行政告诫书,并向省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和不再发布违法广告承诺书,现场观看部分违法广告样片,稽查处王志东处长就目前广告市场形势、违法广告的危害进行了分析,闫海江总监就加强违法广告监管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省局责令被告诫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要求他们在今后的产品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加强对发布产品广告的管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发布广告符合规定。

省局要求参会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贯彻到整改工作中,监管部门和企业共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效果。

对被告诫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其药品广告的审查,增加对其药品广告的监测频率,发现违法广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同时,加大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及对该企业生产产品的抽验工作,监督其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产品质量。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将采取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向社会公示违法行为、暂停销售涉案产品、列入违法企业黑名单等行政措施。如再出现违法行为将对企业并行处罚,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并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坚决遏制违法广告蔓延的势头。

被告诫企业均表示要吸取教训,认真整改,提供守法自律意识,履行好社会责任,保证发布的产品广告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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