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改革扩大试点动员会

21.04.2015  17:58

  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 ——我省检察机关公平执法纪实

  本报记者 董鹏宇 通讯员 孙淼 孙峰松

  监督者更应该受到监督!这是检察机关的普遍共识。近几年,我省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内部监督的同时,外部监督的弓也在拉紧。

  “检察机关只有采取更严更硬的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等外部力量的监督,让检察权在‘无死角’监督下运行,才能使检察人员头脑更清醒,执法更清白,树立起检察机关清廉形象。”2012年初,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掷地有声地作出承诺。

  言必信,行必果。三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加强外部监督上大刀阔斧,推行改革,出台制度,制定措施,外部监督格局不断凸显。

  让“体制内”的监督更有效

  今年2月中旬,我省“两会”刚刚结束,省检察院就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7个方面19项内容的意见建议,分解细化到各部门进行落实。

  “我们制定了落实代表委员建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到12个相关部门,做到责任到位。”省检察院负责联络代表委员的工作人员孙武和介绍说,“意见建议落地后,我们要经过几上几下,再把结果及时反馈,保证代表委员第一时间了解检察机关的落实情况。

  “省检察院历来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多次走访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反馈群众举报查实情况,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各项调研活动等,只去年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了7次座谈会。”院办公室副主任安全说。

  省检察院接受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不仅停留在一般性工作,还向各个领域延伸。去年,他们针对民事行政领域案件占全部案件90%以上的实际,实施重点发展民行检察工作战略,主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他们还向省人大汇报预防职务犯罪、基层建设等诸多方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省人大还修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人大监督落实到具体工作,成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引擎。

  与代表、委员具有同样监督“威力”的还有人民监督员,2014年,省检察院围绕落实最高检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权、管理权,移交给司法部门,同时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使人民监督员更加敢言,监督更加有效。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必将大大提升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强度,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也会在外部监督下得到改进。”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这样认为。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省检察机关始终以受监督的心态,把自己摆在接受监督的位置上。3年来,我省三级检察机关与同级法院、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共同出台30多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文件规定,走访审计、国土、税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200多个,主动听取意见,接受外界监督,使自身时时处于视线之内,事事都在监督之中。

  让“当事人”参与监督更直接

  去年7月,吉林市检察院处理一起特殊的申诉案件,申诉人赵某因家庭矛盾纠纷,将其继父告上法庭,被公安机关做出不立案处理,赵某不服,多次上访,听说检察院能处理此事,赵某就来到检察院控申大厅申诉。控申处工作人员向赵某细致地作了法律解释,但赵某就是听不进去,仍然认定死理。

  为打消当事人疑虑,吉林市检察院决定召开由律师、法学专家、街道书记,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的恳谈会,参会人员由赵某认可圈定。恳谈会开始后,当事人赵某当面申诉,而参会的10余人纷纷发言,从法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各个层面释理说法,并全程录像。恳谈会开了3个多小时,最后确认赵某申诉的对象不构成犯罪,而公安机关做出的不立案是正确的,这才使赵某口服心服。

  同年7月,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因一起争议较大的案件,邀请代理律师、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公安机关代表,以及有关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了一场听证会。当事人现场陈述,参加听证会各方代表也都充分表达意见,最后检察机关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邀请相关当事人(代理律师、代理人)参加听证会,通过检察机关透明执法,既让他们明理知法,也让他们当‘监督员’,校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偏差。”事后,该院副检察长蔡珩如是说。像这种形式的恳谈会、听证会,在吉林省检察机关已经普遍实行。

  不仅如此,他们还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让当事人、代理人参与到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中来。去年,长春市检察院建立了检务公开大厅,设立了案件信息展示板、流程图、查询触摸屏,涉案当事人、律师、代理人可以无阻碍到检务公开大厅,查询所涉案件的程序、办案人、联系方式、进展情况等信息,如果仍不清楚,还可以直接找办案人咨询。就连不懂法律的人,也能明白是怎么回事。

  像长春市检察院这样实行检务公开,在全省三级检察院中已全部推开。他们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实现了诉讼结果网上挂、法律文书网上晒、律师阅卷网上约、纪律作风网上评。截至目前,全省已在网上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397条,法律文书3388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478条。

  让社会各界的眼睛盯得更紧

  仅2013年,省检察院机关就先后召开5次座谈会,主动邀请党政机关、律师、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代表100余人进行座谈,听取、采纳意见建议170多条,还开放办案区、技术区和院领导办公场所等供大家参观,过去被视为“禁地”,如今全方位公开接受监督,这一敢于亮出自己的行动,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

  去年12月,松原市检察院从各行各业群众中聘任40名检风检纪监督员,主要任务是监督市县两级检察院和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反馈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参加执法大检查,专项纠风整纪工作等,以此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党纪建设。

  “我们聘请检风检纪监督员,就是要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不断规范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活动,以党风带动检风,以检风带动行风,以行风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宝才一语道破初衷。

  省检察院为全方位公开检察、主动赢得监督,去年上半年,他们还重建门户网站,为公开检务提供平台;他们联合腾讯网、新浪网、人民网、正义网四大网站,开通了四大检察微博;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客户端、手机报,充分利用新媒体为公开检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服务。

  “我们就是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真正做到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看到公平正义。”检察长杨克勤作出这样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