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符合两孩政策育龄妇女317.84万 多数人考虑抚养成本不想再生育

13.11.2015  11:04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项政策受到吉林省群众广泛关注。为此,记者走访了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就吉林省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情况进行了采访。

  单独两孩政策后生了3510人

  记者:2014年3月吉林省单独两孩实施后,人口增长情况如何?吉林省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吗?

  姜国民(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处长):吉林省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

  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末,吉林省总人口为2752.38万,人口出生率为6.6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0%。。

  2014年3月,吉林省启动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育龄妇女8.84万人。截至2015年9月末,全省有12905人领取了再生育证,生育3510个子女。

  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吉林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38%,比全国平均低0.54个百分点。据统计公报,到2014年末吉林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10.98%,比全国高出0.92个百分点。我省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程度重。

  多数人考虑成本不想再生

  记者:吉林省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有多少人?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家庭生育意愿强吗?

  姜国民: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全员人口数据库,符合全面两孩政策育龄妇女317.84万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其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的109.44万人,符合全面两孩的208.40万。

  据调查,多数人考虑抚养孩子成本,不想再生育。吉林省出生人口逐年下降,启动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不会对人口增长带来压力。

  全面两孩政策要走七个程序

  记者: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要哪些程序?具体步骤有哪些?

  姜国民: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需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还要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案公布后方可正式实施。主要的以下步骤:

  一是起草《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案草案)。二是向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请示修改《条例》。三是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修改。四是省政府法制办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各级相关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意见。五是征求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六是在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七是报省人大纳入《条例》修改程序。

   助产服务能满足22万人次

  记者: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吉林省医疗助产机构能否满足需求?

  胡淑平(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 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委组织了一次全省助产机构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共有助产机构290所,其中省级16所,市(地)级52所,县级140所,市辖区级34所,乡(镇)级48所。平均每个助产机构在职职工总数16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产科卫生技术人员、儿科卫生技术人员、新生儿科卫生技术人员分别占职工总数的76.3%、5.7%、2.8%、0.5%。2013年提供住院服务的各级助产机构,省级编制床位平均823张,妇产科和儿科实有床位平均为50张;市州级、县级平均编制床位分别为210张、150张,平均妇产科和儿科实有床位分别为35张、30张。2009-2013年我省助产机构平均每年分娩数约为21万人。

  从以上数据看,目前全省助产服务资源能够基本满足22万人次分娩的基本需求,但是优质服务资源紧缺,专业人才匮乏,基层基础服务能力还很薄弱。

   “抢跑”两孩按国家规定办

  记者: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法生育怎样处理?

  姜国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国家要制定配套的政策规定,届时,有关问题按国家规定处理。

  记者 单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