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保局向省高院民四庭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31.12.2020  19:31

情系民生破解工伤难题、担当有为助力社会保险”。12月30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向省高院民四庭送来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对省高院民四庭全面落实府院联动会议精神,以司法建议形式切实解决工伤保险待遇“双赔原则”执行中规范性依据问题表示感谢。对省高院民四庭勇于担当、主动服务、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予以充分肯定。

2020年5月12日,为落实省政府与省高院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精神,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兵带领民四庭负责人赴省人社厅召开落实府院联席会议精神(省人社厅部分)需求对接确认专题座谈会。座谈中省高院民四庭了解到,《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涉及的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时有关待遇贯彻“双赔原则”问题,给社保工作带来一定困扰。省高院民四庭根据省人社厅需求,结合近年来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审理情况,通过调研分析,及时向省人社厅发出司法建议书,明确今后此类案件按照工伤保险正常待遇核定(费医疗费除外),解决了全省社保工作多年难题。省人社厅对该司法建议表示认可,全部接受。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分别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转发司法建议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司法建议书解决了《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规定与上位法冲突的问题,建立了临时解决机制,既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争取了利益,也缓解了经办单位的工作压力,全省社保经办系统每年因此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将大幅减少,并逐渐归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每年减少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约600余件,有效解决了社会矛盾,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