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保驻地式监察第二阶段启动

23.11.2017  15:57

  根据全省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整体工作安排,日前,省环保厅下发《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启动第二阶段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的通知》。各地收到通知后,迅速组织落实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合理选派监察队伍,安排好陪同人员和车辆等后勤保障。目前,全省80名监察人员全部进驻目标地区并开展工作。

  为使各驻地式监察组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驻地式监察效能,省环保厅根据当前阶段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制定了第二阶段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五项任务清单(清单内容每一轮次更新)。其中,“省级以下(含省级)自然保护区现场监察清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监察清单(每2日更新)”“吉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监察清单”三类监察内容,原则上实施每个点源现场监察全覆盖、无死角,属于“规定动作”;“吉林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监察清单”“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方案其他重点任务监察清单”两类监察内容不限定点源名单,检查数量上不封顶,着重现场监察质量,属于“自选动作”。

  针对五项清单不同监察对象的特点,此次监察工作,省环保厅制定了不同的现场检查记录、问题明细表、情况汇总表等记录文档,对五类清单监察情况分别汇总分析,并不断调度,加强指导,适时督办,进一步推动驻地式监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记者 刘姗姗 实习生 张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