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络沟通 凝聚工作合力 ——省法院机关党委建立党建联络员机制

01.09.2020  15:51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向基层延伸,加强机关党委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领导,密切机关党委工作人员与党支部和党员之间的工作联系,近日,省法院机关党委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着力构建以党建联络员为联系纽带,形成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体系,努力实现“院机关党建要走在全省法院前列”目标。

  一个党组织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省法院机关党委建立党建联络员制度,旨在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精准对接需求,注重双向互动,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力量,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省法院机关党委围绕党建联络员具体分工职责、联络方式内容及能力建设要求等方面,科学合理的制定了制度安排,保证党建联络员能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地开展好支部党建工作。同时,为确保联系人与联系支部及时信息传递、实现双向互动,党建联络机制在制度制定上既明确了联系人应履行好的职责,也提出了联系支部应积极配合联系人工作、加强沟通交流的工作要求,通过制度细化,保障传达顺畅。

党建联络员机制要求,联系人应深入联系支部,全面掌握联系支部党建工作整体情况,了解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的精力投入、措施谋划和成效取得情况,解剖麻雀、摸清问题、总结经验。联系人应和联系支部一起,及时研究解决联系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机关党委。通过双方努力,共同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党建联络员机制提出,机关党委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同时,要加强对联系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结合联系支部完成绩效考核指标、星级达标支部创建、特色党建品牌打造等工作情况,对联系工作业绩作出综合评判。



8月28日下午,省法院机关党委召开院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暨支部党建联络员第一次会议

一灯如豆,星火燎原;一楫击水,千帆竞渡。建立党建联络员机制,既是丰富党建工作的创新载体,也是实现党建全覆盖的有力举措,将助力省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