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安排

13.01.2015  20:58

一、2014年水利总体工作情况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实现水利投入150亿元、同比增长15.4%,各项水利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为粮食持续增产、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

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安全谋划取得突破。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保障水安全讲话中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10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方案,认真研究了我省水安全问题。加强重大水利工程谋划,经过积极争取,我省有11项重点工程列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172个重大水利项目之中,总投资近400亿元;有6项列入国务院支持东北振兴的意见中,估算总投资约250亿元。在对“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原则,启动了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这些项目的谋划和实施对保障全省水安全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西部河湖连通工程列入国务院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规划,对我省水利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因为重大生态型水利工程建设在全国尚属首次,不仅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还会对全国生态型水利工程立项、评价和建设起到积极示范和推动作用。

(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实施了中部城市引松供水、西部地区河湖连通、松原灌区、月亮泡蓄滞洪区、松花江和嫩江防洪、农村饮水安全、节水增粮、城市水源、山洪灾害防治和以防汛指挥系统为重点的“十大工程”建设。其中,中部城市引松供水3条应急支线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发挥效益,干线输水隧洞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西部河湖连通工程落实资金3.2亿元,启动实施了白城、洮南等部分应急工程,对20多个湖泡进行了工程连通;松原灌区可研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复,阎家围子干渠应急工程开工建设;松花江、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和月亮泡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正加快推进前期工作,8个前置审批要件完成了6个,力争尽快完成环评审批和土地预审等2项前置要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100万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节水增粮行动全面完成了220万亩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城市水源工程开工建设了敦化市香水、蛟河市团山子等8项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省级防汛指挥系统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升。2014年汛期,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我省气候异常,前期降水多,主汛期降水少,呈现旱涝并重的局面,虽然主要江河水势平稳,但个别小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洮儿河支流新开河发生了有记载以来最大洪水,造成查干浩特旅游开发区岭下镇和附近5个村屯进水。灾情发生后,忠诚副省长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救灾。由于预警提前,指挥有力,紧急转移1.5万人,无一人伤亡。2014年主汛期持续高温少雨,发生了有完整气象(1951年)以来最严重的气象干旱,部分地方旱情严重。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抗旱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忠诚副省长多次主持会议部署抗旱工作。受旱地区启动所有水利灌溉设施,增打应急抗旱水源井,有效利用河湖连通工程增加抗旱水源,扩大浇灌面积。全省累计投入抗旱资金4.9亿元,高峰期有52万干部群众奋战在抗旱第一线,浇灌受旱耕地801万亩。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抗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体现了水利对农业的命脉作用。

(四)农田水利建设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各方面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困扰农村水利发展的一些问题正得到逐步破解。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年度投入再创历史新高,达到33.67亿元。节水增粮项目圆满完成220万亩建设任务,电力配套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光伏发电试点和滴灌浅埋深埋试验逐步开展。加快实施了37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加速推进了2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完成了水源工程、渠系建筑物等5476处设施,完成渠道衬砌、整治1546公里,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99.8万亩。秋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综合工程量1.29亿立方米,打破了多年的沉寂局面。组织开展了全省治涝规划编制,创新了农田水利建设组织形式,深入开展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五)常规水利建设全面提速。完成2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34个县(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重点整治了9条重要支流,对65条中小河流的81个重点段进行了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综合整治步伐加快,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5万亩。开展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和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新增装机5.28万千瓦,完成发电17亿千瓦时。新增1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全省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到22处、省级风景区30处。

(六)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按照《吉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要求,指导各市(州)完成县级指标分解工作,初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组织成立了吉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发布了《吉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了省管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了《吉林省用水定额》修订,启动了农田灌溉水监测工作。扎实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了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国控监测点建设任务。初步完成了国家考核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站点布设,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调查。继续实施查干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指导吉林市、长春市、白城市、延边州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组织开展了地下水超采区和限采区压采方案、全省地下水1:5万水文地质图集和《吉林省城镇化建设水利保障规划》编制工作。

(七)渔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湖库有机渔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实现水产品产量19万吨。水产养殖面积达到450万亩,繁育水产良种10亿尾。实施了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项目,改造水产品生产基地25处。围绕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开展了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水产苗种专项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例行抽检、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等,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处,省级水产良种场8家,认证无公害水产品64个,实施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面积13万余亩,累计抽检水产养殖场、批发市场、超市等水产品样品300个,有效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新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处,先后在鸭绿江、松花江等重要水域放流各类鱼苗2.7亿尾。组织了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实施了14项水产技术推广及试验示范项目,推广面积18万亩。建立健全了全省渔政指挥信息系统,实施了渔业互助保险。实行专项执法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八)“十大改革”顺利实施。2014年,按照试点突破、重点推进和积极稳妥的方法,以法治思维重点推进了水资源管理、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水面领域物权融资、水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等“十项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权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控制指标体系,划分了三级初始水权;水面领域物权融资改革确定镇赉县为试点,发放贷款200万元;水价机制改革提高了新立城、石头口门水库非农业水价,按两部制水价核定原则指导测算了中部城市供水工程、引嫩入白供水工程和大安灌区水价,确定星星哨灌区为农业用水支渠口计量水价改革试点,确定星星哨灌区和白沙滩灌区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水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确定吉林市、长春市、白城市、延边州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两甲水库和梅河口市小型水库建设试点,实施了代建制管理,同时在全省按照“一县一类”原则推行了集中组建中小型公益性建设法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确定敦化市、和龙市、乾安县为试点,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了近40个县(市)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制定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经费指导意见,部署了县(市)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组织机构,确定了敦化市、梅河口市为改革试点,审查了试点方案;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改革确定敦化市、通榆县为改革试点,形成了试点方案;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确定敦化市、通榆县、抚松县为试点县,组织完成了全省县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自验,通过了水利部评估验收。

(九)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活动,提高了全厅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重新修订了《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吉林省地方水电管理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完成了《吉林省水文条例》、《<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办法》等5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前期工作,鼓励和支持具有立法权的市(州)、民族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推动在水政监察、饮用水安全保障、节约用水、农村水利等方面实现突破。认真做好涉及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共计清理审批项目6项,承接审批项目1项,下放审批项目1项,7项进入政务大厅办理。依据我厅职能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全面清理了行政职权,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现有行政职权147项。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省9个地区实施了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加强了河湖管理。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规范了河道采砂。组织开展了质量评价及预警工作,组建了我省第一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对中部城市引松供水等25项工程进行了质量“飞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稳步提升,在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进一步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责任制,保持了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认真开展了水事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维护了水事秩序。以“六五”普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水利行业自身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会议精神,加强“五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了水资源保护、城镇化供水、灌区、涝区等10余项规划编制,为新一轮发展奠定了基础。加强了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落实了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有10名干部参加了“千名处长进千村”活动,实施了47个帮扶致富项目,落实资金1748万元。提拔、交流处级干部,调整了一些厅直领导班子,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干部职工培训,重点组织了市、县水利局长业务知识和水利管理专项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加大执纪检查,特别是把握重要节日节点,持续纠治“四风”,推动廉政准则落实。水利科研水平不断提升,申报科研项目27项,省级推广应用项目1项,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省水产技术推广奖5项。水利宣传成效明显,提高了水利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