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视察我省法律援助工作

06.11.2014  16:48

     

常显玉副主席一行视察集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常显玉副主席一行视察设在吉林大华铭仁

律师事务所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检查司法行政部门贯彻实施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工作情况,了解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帮助解决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新时期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4月24日—28日,由省政协副主席常显玉带队,省政协副秘书长刘雷、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于国志和部分常委、委员等14人组成视察组,在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及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同志的陪同下,视察了长春市、白山市、公主岭市、集安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听取了省司法厅、长春市司法局、白山市司法局、公主岭市政府、集安市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汇报。视察组就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咨询,并深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实地视察。

  视察组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人员、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坚持以人为本,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来加以落实,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法律援助工作有位置,值得肯定。同时,勉励大家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让基层老百姓感受到法律援助的贴心关怀。

  常显玉副主席在视察时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与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作,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劳动仲裁等衔接机制,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创新活动方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二是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增强弱势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三是探索建立多渠道的保障机制。要提高法律援助的供给能力,突出抓好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各级政府要保证法律援助人员到岗到位,要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到上级财政争取一点,同级财政解决一些,探索向社会募捐,筹集一点,努力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实现应援尽援。

  最后视察组表示,本次视察工作是列入省政协年度工作计划的,要形成书面视察意见,提请省政协主席办公会审议后报省领导,然后交有关部门办理,争取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解决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