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八次常委会议闭幕

31.12.2014  00:23

    

    本网12月30日讯(记者董鹏宇)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省政协十一届八次常委会议今天闭幕。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2月上旬在长春召开。

    省政协主席黄燕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刚占标、别胜学、薛康、赵吉光、支建华、王尔智、张晓霈、省政协秘书长包伟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工作机构;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黄燕明在讲话时说,12月26日,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常态下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总目标、总任务、着力点、重点问题和保障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找准政协履职着力点,深入调研协商、议政建言。要充分发挥协商专门机构和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在加快改革开放创新,解决动力转换,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中;在调整优化结构,解决路径依赖,转变发展方式中;在优化空间格局,解决区域不平衡,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中;在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中,选择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要急难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协商,通过建议案、视察调研报告、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方式,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政协应有的作用。

    黄燕明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征程。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法治吉林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2015年法治吉林建设将全面启动。全省政协组织要在科学立法的立法协商中、在严格执法的民主监督中、在公正司法的参与维护中、在全民守法的学习践行中发挥作用,为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吉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