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禁塑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09.01.2015  08:23

 东亚讯(记者 刘瑛) 1日起,“禁塑令”在我省正式实施。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禁塑工作的通知》,将禁塑工作列入2015年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禁塑工作顺利推进。

为及时发现各地禁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各方面力量迅速协调解决,《通知》要求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推动禁塑工作的开展。

全省各地要建立禁塑工作协调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推动,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开展工作。

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一方面要持续扩大社会宣传力度,让禁塑工作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要跟踪“禁塑令”实施后的各项工作进程,曝光行政不作为、企业违规等行为,以达成民众认知、企业自律的社会共识。

制定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各地要建立完善聚乳酸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完成对检验机构的认证和业务指导,保障满足市场监管对样品抽检的需要。要指导生产企业建立企业标准,完成地方备案和产品质量认证,保障在国家QS认证目录中没有聚乳酸可降解塑料制品情况下,在本省内生产、销售聚乳酸可降解塑料制品合规。

细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各地要拟定对实施“禁塑令”进行执法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 “禁塑令”。在流通环节严查、严管,做到告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工商检查人员的进销货台账等检查方法,时时保持对市场的监管检查力度。

加快推进符合“禁塑令”规定的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建设。协调解决要素配置,保障市场上的替代产品货源充足,规格齐全。加快启动上游聚乳酸原料项目,推进产业链项目建设,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缩小可降解产品与传统不可降解产品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