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结束

27.03.2015  18:22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3月27日下午在长春结束。

  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龙熙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守臣,副主任王云岫,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副省长隋忠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化文因身体健康原因辞职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精神卫生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补充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等。

  文/郭明辉、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