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幕

31.05.2016  08:11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5月27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岫主持。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48人出席会议。副省长隋忠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我省发行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的决议》、《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房俐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文/郭明辉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