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28.07.2015  18:43

  7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周化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47人出席会议。副省长马俊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 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 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本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鲁晓斌作的关于《吉林省水文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耿强作的关于《吉 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车黎明作的关于《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 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德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冷茂元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本次常委会的议程还包括:表决《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 (修订草案)》,审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灌区管理条例(修订)》、《前郭尔 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4年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吉林省2014年省本级决算,关于2014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文/郭明辉  何琳娣  摄/王泰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