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28.07.2016  04:06

  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副省长胡家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由房俐主持。会议听取了陈伟根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王守臣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李龙熙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德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

  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李龙熙主持。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安桂武作的关于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近期进展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刘长龙作的关于吉林省2015年决算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刘庆恒作的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亚忠作的关于吉林省2015年省本级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本次常委会的议程还包括审议《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省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等。

  文/郭明辉 何琳娣  摄/王泰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