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30.05.2018  05:13

  5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金振吉,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秘书长常晓春及委员共59人出席会议。副省长刘金波,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车秀兰主持。本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平作的关于《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张焕秋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谢忠岩作的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关于发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的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省政府副秘书长邱鹏作的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骆孟炎作的关于提名吴靖平为吉林省副省长的说明,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遇志敏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还包括:审议《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