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9.11.2014  12:42
        11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1月25日上午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周化辰,秘书长王甫轶参加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农业保险条例(草案)》、《长春市邮政条例》、《吉林市无偿献血条例》、《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培育发展新的支柱产业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关于西部地区河湖连通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黑土地保护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文/郭明辉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