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5之一:扎紧篱笆 筑牢基石

05.01.2016  12:35

  周村区、邹平县,在山东省可能并不起眼,但他们的一个举动,却让人们眼前一亮。2015年,周村区人民检察院、邹平县检察院和环保部门共同开展“四方会谈”,建立健全跨区域环境污染快速反应协查长效机制,跨界污染的发现难、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在这里有了破解的钥匙。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为环保制度建设与创新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法律约束、部门联动、经济奖惩、公众参与……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目标,从国家到地方,各种制度密集出台,制度建设与创新,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成为关键词。 

   让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下来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责无旁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怎么推动落实?环境保护部推出创新之举,通过综合督查和约谈督政。《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已经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30个城市开展综合督查,组织各省(区、市)编制并实施年度综合督查方案。一年来,数十个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环境保护部约谈。面对约谈,沧州市长王大虎表示,约谈是对沧州市的一剂猛药,令人警醒;无锡市长汪泉表示,感到很惭愧,受到了强烈震动;马鞍山市长魏尧表示,深感问题的严重性,心情也很沉重,压力很大。同时,各地环保部门也启动了这一机制,督政,让地方政府对履行责任有了深刻的警醒,但同时也需促使他们对发展决策有全面的考量。《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约束地方政府领导的盲目决策、随意决策。“绿色GDP”核算2.0研究项目重启,核算环境成本,全面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环境代价”;核算环境容量,摸清环境承载能力;核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评估生态绩效;研究经济绿色转型政策,促进区域经济绿色转型。 

   把企业环境行为约束起来  

  2015年,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有多大的力度、多强的硬度,吸引着人们关注的目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一时间公布了4项配套细则,突出了将严格依法行政与环境执法实际、严格环境执法与强化企业自律、对违法排污“零容忍”与维护公共利益、加大惩处力度与实行信息公开相结合,把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 

  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 

  地方也在积极行动。辽宁省环保厅制定了《关于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暂行规定》、《关于环保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规定》、《关于环保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规定》和《关于环保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暂行规定》,大大提升了执法效能。截至去年10月,辽宁省共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290件,刑事立案42起。 

  有法律制度的震慑,也有经济政策的约束。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企业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或者货币赔偿的责任,倒逼企业增强防范环境风险的内在动力。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发布,推动了构建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等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名录包含了“双高”(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830余项。消费税“绿色化”,《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将高污染电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含量高的溶剂型涂料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增值税“绿色化”,首次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作为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 明确“双高”产品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2015年,环境保护部已经组织赴四川、浙江、河北、广东进行调研。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签单数为9500多单,提供风险保障近200亿元。 

   使全社会参与的热情迸发出来  

  去年4月,民间环保组织湖南省保护湘江绿色卫士完成了对湘江干流和一级支流沿岸600多个建制镇农村水污染现状调查,撰写了翔实的调研报告;去年6月,福建省、福州市环保部门开通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平台,市民可以通过手机举报违法排污企业……一年来,环保部门对公众参与给予了正确引导和大力支持。 

  推动人们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并于去年7月经环境保护部公布,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公众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提出环保部门可以对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行为予以支持。 

  首部环保领域公众参与条例《河北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条例》去年实施,山西、沈阳、昆明等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条例或其他形式的法规。 

  推动公众监督地方政府环保工作。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探索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对生态补偿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利用当地媒体、网站、微博和微信等载体,刊登或播放专题询问的公告,征求社会各方关于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们带着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问政。 

  推动人们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做斗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之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同日发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无锡、常州、宿迁等6家市中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已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余法院均在行政庭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全省确定31家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承担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两级法院还以探索公益诉讼为突破,不断拓展环境司法新领域。 

  改善环境质量离不开制度的基础保障。制度建设关系到环境治理的基础,影响着治理措施的实施,决定着环境治理的成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引人关注。 新的一年,制度建设和创新必将向新领域、深水区迈进,通过构建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和改革蓝图具体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