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保障“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

23.01.2015  11:08

  为切实加强节日及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及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序运转。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强化行业监管,保障节日期间运输安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人、车、站、路”4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春运工作,科学制定周密的运输工作方案,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和车辆动态监控。要做好公路运营保畅工作,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二级以上运输繁忙线路的除雪防滑工作,加强对所管养公路的巡查力度和监控,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以及春节等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政策。要加强对冬季不封冻渡口渡船和浮桥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对危险品各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以冬季隧道工程、冬季用火用电及火工品的使用管理为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要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加强运行期间车辆、线路的检修养护和调度管理。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职业技能。四是加强预警预防,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