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清查问题“越南酸奶”

11.04.2016  10:57

3月29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长春市销售无中文标签“越南酸奶”的举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全系统下发清查问题“越南酸奶”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问题“越南酸奶”清查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酸奶。

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集中执法力量,重点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清查931个经营场所(未在大型商超中发现售卖“越南酸奶”),下架封存“越南酸奶”22780盒。

经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实,我国与越南尚未就乳制品确认卫生证书,因此,越南酸奶不允许进口至我国。3月30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对下架封存的“越南酸奶”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山梨酸高于标准、乳酸菌数低于标准,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为加大问题“越南酸奶”查处力度,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与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目前流入我市的“越南酸奶”全部下架封存,待案件调查结束进行集中销毁。案件调查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下一步将对违法者依法进行查处。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有中文标签、并标注相关信息的食品。如发现经营者销售“越南酸奶”,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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