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请推荐第四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08.11.2016  19:35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请推荐第四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标委办服务函〔2016〕235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望各地区接到本通知后,认真落实。 1.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第四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 2.申报项目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格式同时报送并录入 并将附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一式三份,如报两个以上项目需汇总上报; 3.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15日之前报省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付萍 电话:0431-89203911 QQ:371513978@ qq.com 材料寄送地址: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 标准化处 邮编:130022   附件: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请推荐第四批社会管理和公共 服务综合标准试点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1: 352附件.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