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食药监局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预警

02.06.2016  04:20

高考中考即将到来,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考试期间饮食安全,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预警。

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群体用餐单位严禁使用豆角(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等有毒(易引起食物中毒)原料及野生菌加工食物,严禁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考生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如需外出就餐要选择悬挂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有量化等级A级或B级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餐饮摊贩经营的食品。

考试期间,居家饮食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建议不生食海鲜、凉拌菜、鲜榨果蔬汁等易变质食物及高风险食品,尽量不吃非自制的烧卤熟肉及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同时注意不吃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等;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尽量不要食用以前没吃过的食品,防止过敏。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尽量避免食用油腻、生冷、刺激的食品。要做到饭前洗手,切忌暴饮暴食。

学校食堂和为考生供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堂从业人员应加强健康管理,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中为考生和监考人员供餐单位的监管,加强对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和食药监部门报告。

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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