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药监局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
为了让全市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真正了解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以及省、市的部署要求,组织动员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大力支持,加快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确保按时完成省里下达的工作任务,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向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安装使用电子终端设备工作的通知》。
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是省政府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是省市政府保障安全、惠及民生的重要内容。该项目主要是通过向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免费提供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终端设备,按照全省统一定价自主选择网络运营商接入网络专线,运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数据库数据共享技术,通过对供货企业识别和货品识别、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识别及保质期到期提醒等多项电子信息技术和电子扫码识别技术功能,直接形成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电子档案,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履行和落实查验记录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更加科学、规范、便捷、高效。该项目的推广应用对于保障全省特别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14年省里选择部分市(州)对该设备进行了推广应用试点,得到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认可。2015年,省政府将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可追溯管理纳入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15】6号)中明确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可追溯监管平台,利用二维码技术,逐步实施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的电子可追溯监管。”其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在于,更好地在保障我省我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上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特别是对于出现问题的食品药品能及时锁定目标、快速追根溯源,确保及时解决问题。《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项目主体责任的通知》(吉食药安办发【2015】18号)中明确规定:各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推进落实主体,全面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按可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安装使用自律软件和终端设备工作;督促企业(业户)安装自律软件和终端设备,并上传数据,建立电子台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按照省里的相关部署要求,我市各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全力组织设备供应商、网络运营商和全体职工干部,做好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指导和后续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电子终端设备安装使用推行工作力度,落实好、完成好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工作任务。同时,市县两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电子终端设备安装使用工作进度,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终端设备安装企业和相关网络运营商为安装户免费提供上门安装和操作技术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安装户争取入网优惠政策。希望广大安装户积极配合,加快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