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十二五”期间为劳动者维权工作取得扎实成果

19.11.2015  21:49

  “十二五”期间,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构建和谐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创新工作举措,取得扎实成效。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白山市开展了“支付职工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十二五”期间,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2次,检查各类用工单位3124户次,涉及劳动者26万人,补签劳动合同1.4万份,解决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685件,涉及农民工2.9万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含2015年1—10月份)4301万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9件,涉及金额 165万元,涉及农民工191人。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366万元,动用保证金364万元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十二五”期间,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农民工工资支付率基本稳定在100%,未发生规模以上集中上访或越集上访事件。“十二五”期间,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完善措施、统筹推进,呈现工作新亮点: 

  一是落实政策,营造创新发展良好氛围。劳动保障监察 

  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立足白山实际,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把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立足白山实际,创新方式方法,调动人社系统、特别是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出一个讲创新、敢创新、善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是逆向管理,从源头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立足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按照“程序倒置,逆向管理”的模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改革,变举报投诉为主动监察、变“救火”为“防火”、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监控”,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萌芽状态和初发阶段。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行分片包保式监管体系,将用人单位和建筑企业分辖区管理,建立“一抓执法、二抓网络、三抓监管”的监察体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无缝隙覆盖。 

  三是加强协调,形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机 

  制。劳动保障监察不能“包打天下”,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点加强了与住建、法院、信访、公安、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建立企业信誉等级、限制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严格工程验收标准、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职责、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呈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