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皓等长春委员建议“广告门”应由物业清理

28.02.2016  09:55

近年来,在长春市内各小区住户门上的非法广告与日俱增,住户门成了免费的“广告门”。王凌皓等几位长春市政协委员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普遍的现象,楼道的墙上、电梯门框、电梯内壁等处基本没有广告,广告大多张贴在每家入户门上。而委员们与物业沟通之后才了解到,楼道中的墙和电梯由物业负责,而入户门则是由业主自己负责。

 

为此,几位委员建议,要求物业承担该承担的义务。加强对所有广告张贴的监管。

 

目前物业管理范围不包括入户门,虽有法律依据,但不能成为放纵广告公司张贴广告的区域。入户门与楼道、电梯都是楼道环境的一部分,理应由物业负责监管。”王凌皓表示,应该堵住这个制度漏洞,由物业负责清理“广告门”上的广告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途径之一。

 

其次,政府应主动介入。由于开锁公司已经在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是开锁公司的监管部门,应该对开锁公司张贴非法广告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公安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另外,委员们还建议开锁公司等在114或网络公共平台上提供查询业务,或者在社区物业管理部门提供服务信息,既方便用户,又避免随意张贴广告污损环境。